清江浦区区级部门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布说明
(2022年版)

根据《关于对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苏编办发〔2022〕5号)和《关于对市县两级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淮编办发〔2022〕15号)文件要求,现将调整后《清江浦区区级部门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

《权责清单》汇集了区本级承担行政职能28个工作部门和单位的4269项行政权力事项。主要内容包括权力类型、权力编码、权力名称、权力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依据、追责情形、免责情形等,其中行政许可160项、行政处罚3482项、行政强制137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给付47项、行政奖励98项、行政确认57项、行政裁决11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其他260项。

此次公布清单不是对现有行政职权事项予以固化,区委编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权责事项实施动态调整。 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职责,按“三定”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对《权责清单》的运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相关情况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

邮箱地址:qjpqbwb@163.com ,联系电话:83515051。



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