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江浦区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同时,围绕全市应急系统行政执法提质增效和“安企护淮”八大行动要求,持续转变监管执法理念和方式,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努力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坚持靠前作为,当好安全“服务员”。为充分发挥应急部门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的重要作用,按照全市应急系统“安企护淮”八大行动部署安排,该区应急管理局实行“1+2+3”服务保障机制,即1名局领导+2名工作人员+挂钩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大隐患等3类重点,按照“五个一”要求,通过主动靠前服务、深入问诊把脉、现场指导宣教等方式,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力为企业发展、项目建设创造更好的安全环境。今年以来,该区应急部门组织深入危化、工贸、厂中厂等重点企业和25个市区重大项目开展安全“会诊”31家次,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117个,为企业安全工作当免费顾问,做好贴身服务。
实施包容监管,当好安全“指导员”。针对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企业不配合、不落实等情况,该区应急部门将包容审慎监管的理念贯穿到执法监管全过程,坚持“先服务、后执法,不服务、不执法”,用好“说理式”执法、“执法+专家”、轻微违法首违不罚等措施,让监管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今年5月,在检查发现某企业在产能扩大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后,区应急局两次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赴该公司指导整改,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让最初拒不配合的企业负责人心服口服,最终积极配合整改。同时,该区还积极推进“一企一档”闭环管理,做到安全指导“常在线”、隐患排查“不间断”、跟踪整改“回头看”,助力推动辖区内企业安全稳定高质量发展。
推行预先处罚,做好安全“保障员”。“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法规在30日内未整改到位,将被处以10万元罚款…”,今年3月份,该区企业负责人在收到区应急局的《预处罚限期整改告知书》后,一目了然地了解到企业相关行为的法律后果,立即聘请专业人员设立安全部门,举一反三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经执法人员复查后决定不予处罚。作为落实“安企护淮”行动的缩影,今年以来,该区积极推行“预处罚告知”举措,通过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未整改的法律责任,给予企业一次纠正机会,先后下发“预处罚”限期整改告知书5份,对按期完成整改的销号免罚,对整改不达标的企业严格立案查处,既减轻企业负担,又做到严格规范提升执法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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