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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机构的评估结果公示

2026-04-03

为加强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进一步规范协议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医药服务,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等文件精神,经过受理申请、资格审核、评估组现场勘察等综合评估环节通过后,现将2026年第二批次共2家医疗机构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评估结果

1

林枫内科诊所

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南街道恒大名都二期18号楼118室

合格

2

闸口街道博古社区卫生服务站

淮安市东大街北侧银都商城1号楼B座27室、28室、29室、30室。

合格

公示期自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0日止。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时间内,如对以上机构评估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向淮安市清江浦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电话:89865505。

 

                          淮安市清江浦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