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大:“嵌入式”监督打通营商环境优化“最后一米”

2022-10-13 09:24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之一,是一座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吸引企业集聚的核心要素。近年来,淮安市清江浦区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事关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在“项目为王、环境是金”理念引导下,健全完善101%优质服务生态体系,优化政务服务功能,释放政策红利,适时为企业发展减负纾困,全力打造富有清江浦特色的一流营商环境,为清江浦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取得了较好成效,清江浦区连续两年获评“全国投资环境百强区”称号。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仍有一些短板,行政效能不高、服务质量不优、企业负担相对较重等问题一定程度依然存在。为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实施营商环境“嵌入式”监督,搭建履职平台,延伸监督触角,开展常态化、精准化监督,全力打通代表联系群众、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最后一米”。

关口前移,把监督的“点”夯实在基层一线

区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2019年开展营商环境专题监督,针对“放管服”改革,聚焦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听取“一府两院”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质询;2022年审议了区政府“12345”便民热线诉接速办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质询,推动了一些问题的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永不竣工的工程”,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在专项审议监督之外,如何才能发挥人大代表力量,开展常态化工作监督,实质化推动营商环境中各种矛盾及时化解,常态化满足企业和群众的所期所盼?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实施“嵌入式”监督工作模式,在区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营商环境建设重点部门设立“优化营商环境人大代表工作站”(以下简称“代表工作站”),把监督的窗口推进到营商环境的最前沿。选聘一批熟悉经济、法律、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代表作为“特约监督员”,对有关单位和部门实施面对面的“一线”监督。建立代表轮值接访、调研视察、联席会议、代表约见、工作评议等工作机制,促进人大代表与被监督对象之间深度融合,聚焦问题,精准发力,推动营商环境“嵌入式”监督不断向纵深开展。

活动引领,把监督的“网”链接到企业和群众所需

区人大常委会把监督的支点放在营商环境的最前沿,代表活动有阵地,服务群众“不打烊”,实现该项监督“面对面、全天候”,推动“嵌入式”监督不断走深走实。一是轮值接访谈“家”话。实施“代表接待轮值机制”。“代表工作站”是人大代表的“家”,也是人大代表活动的阵地、履职的平台。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工作站”专业代表实施“工作制度”“活动方式”“个人身份”“三公开”,让代表既有“家”的感觉,也有“家”的责任。组织代表开展“集中接待群众日”活动,要求每名代表每年进室开展活动不少于20次,保证群众有问题可以随时找代表,代表常态化为群众服务。二是调研走访汇民声。代表以听取汇报、开展座谈、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深入有关单位部门,走访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营商环境中的堵点和问题。与“代表工作站”相策应,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区镇(街)联动“优化营商环境代表大走访”主题活动,五级代表深入企业、社区等网格单元深入摸排问题;开展“百企法律体检”主题活动,围绕与企业经营者、劳动者密切相关的风险防控、合规管理、权益保护等问题,发挥法律专业代表履职优势,深入排查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帮助企业排查化解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司法监督促公正。“嵌入式”监督是找准司法工作与代表履职在基层治理中的结合点的全新尝试,区人大常委会紧扣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这一主线,建立法官与人大代表定人定向联络制度,成立定向联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密切法官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积极参与营商环境案件庭审、见证案件执行,适时参加信访接待和案件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问题导向,把监督的“根”筑牢在整改落实

区人大常委会以企业和群众的满意为宗旨,聚焦营商环境重点难点,积极作为,持续发力,推动营商环境问题解决。

一是实施问题清单销号管理。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采取“即促即改”的原则,专业代表第一时间将问题传递给责任单位,敦促其立即整改。对于较为复杂的问题,推行“三张清单”制度,即“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以“问题清单”方式交办“一府两院”及相关单位部门,以“整改清单”、“销号清单”作为工作最终落实的依据。只有“销号清单”完全销号,才能实现该项监督工作的闭环管理。

二是开展组合跟踪监督。问题清单交办到相关单位部门之后,区人大常委会实施全程动态跟踪监督。利用视察调研、代表约见、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开展组合监督,并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和选民代表开展工作评议。对一些重要事项,区人大常委会形成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实施挂钩服务责任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及责任部门挂钩包保推进。对于党委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对相关单位部门采取质询等刚性手段予以监督问效。2019年,围绕区委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以“人代会决议+代表大走访+常委会审议+代表约见+质询”连环组合式监督助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三是创新机制强化司法监督。以实效化为目标,创新开展司法监督。在旁听庭审工作中,区人大常委会创新开展“一案双评”活动,在坚持维护审判独立性基础上,定期选取有典型意义的、群众关心的营商环境案件旁听评议,制作人大代表旁听案件评议表,对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开展工作评议。评议坚持事后评议原则,不当庭发表意见和评论,旁听结束后,及时将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形成总体评价意见,向法院、检察院、行政机关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督促建议有效落实,全力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履职,推动营商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