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央视报道清江浦区人大常委会工作

2024-08-16 10:48

8月15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频道《共同关注》《朝闻天下》《新闻直播间》《24小时》、财经频道《经济信息联播》,以“‘网约房’如何成为‘阳光房’?”为题,报道清江浦区人大针对“网约房”出现的问题启动立法调研和开展监督工作,而这项工作正是清江浦区推动“人大代表建议与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互促共进工作机制”落地落实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找准人大与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结合点,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合力,清江浦区人大调研组围绕“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互促共进工作机制”专门到区法院、检察院进行调研,从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切入点、关键点进行深入研究,为创造性、制度化开展相关工作寻找好的突破口、打开新的工作局面,撰写的调研报告《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互促共进工作机制的调研与思考》被《江苏人大调研》第453期刊载。 

今年6月份,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专门作出《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互促共进工作机制的决定》,明确了审慎边界原则、问题导向原则,强调区人大、法院、检察院要加强工作交流,积极推动人大代表建议与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抓好建议办理和落实。

7月份,区人大办联合区法院、检察院印发《清江浦区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互促共进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了“345”工作模式,即聚焦社会治理、民生改善、公益保护3个重点领域,建立沟通会商、协作推进、工作保障、成果转化4项工作机制,把握调查研究、审核制发、交办送达、督办推动、回复反馈5个关键环节,将人大代表建议的人民性与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专业性有机结合,通过人大、法院、检察院同向发力,形成工作合力和推力,让一纸建议真正落地有声。

前不久,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耿某与被告李某某、陆某某、刘某某、清江浦某房屋咨询服务中心排除妨害纠纷案中发现,当前“网约房”监管仍存在诸多问题,亟须进一步规范,准备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但是“网约房”毕竟属于共享经济时代新兴业态,存在着诸多问题和隐患,且“网约房”监管工作涉及部门多,提好司法建议以及落实好司法建议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区人民法院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汇报,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决定运用“人大代表建议与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互促共进工作机制”来推动这项工作。 

8月13日,清江浦区人大常委会召集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住建、文旅、商务、消防等部门到金地中心开展调研,调研组一行与“网约房”经营管理者、物业负责人、社区民警、周围住户进行深入交流,详细了解“网约房”行业准入、法律监管、治安管理、安全防范等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网约房”规范管理进行深入讨论。

通过调研发现,目前我区“网约房”主要集中在一些商业中心周围,其中金地中心有14个经营主体、288间“网约房”,苏宁雅悦有6个经营主体、95间“网约房”,花漾城有6个经营主体、89间“网约房”,存在着法律性质难定位易造成监管缺位、人员信息难掌握易产生治安隐患、消防隐患难控制易发生安全事故、扰民问题难消解易引发矛盾纠纷等问题。

虽然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9个部门于2022年联合制定了《关于淮安市民宿、网约房规范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适用对象、设立条件、保障机制五个方面对“网约房”进行了规范,但该意见多为原则性的规定,未涉及“网约房”的准入条件、经营者资质、相关许可手续、消防设施配备、验收条件、处罚依据等重要内容,可操作性不强。 

清江浦区作为主城区,“网约房”经济方兴未艾,亟须推动“网约房”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一方面,区人大常委会将积极推动政府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网约房”的概念、行业性质、准入标准、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及处罚依据。另一方面,将通过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希望通过上级人大立法将所有类型的“网约房”纳入法律调整、适用范围,明确行业归属和准入条件、程序,明确房源建筑结构、装修规范、经营规模和治安、消防、卫生等标准,明确电商平台、从业者、承租方权利义务和违法后果,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管理职责、管理权限和惩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