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12MB1B647511/2022-00007 | 发布机构 | 清江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公开日期 | 2024-11-21 |
文 号 | 主 题 | 体 裁 | |||
文 号 | 主 题 | 时效说明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我委管理工作实际,我委编制了《江苏淮安清江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社会公众,建议阅读《指南》。
一、政府信息的分类
我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其中,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
(一)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二)政策文件;
(三)法律法规;
(四)重要会议、重点工作;
(五)人事任免、财政资金、统计数据;
我委“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具体范围详见《江苏淮安清江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社会公众可以在我区政务网站(www.haqjp.gov.cn)上查阅《目录》。
二、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
我委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发布日期等内容。
我委依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申请提供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按照我委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社会公众可通过我区政务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电视等方式获取信息,也可通过我委设立的信息公开栏等获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1、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江苏淮安清江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江苏淮安清江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请务必提供正确、详细的信息,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要真实有效,以便我委快速办理。否则,不能按期答复的,相关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2、申请办理流程
我委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我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形成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委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3、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江苏淮安清江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是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公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西路119号(邮政编码:223003),联系电话:0517-83515420;传真:0517-83515420;办公时间: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冬季(10月1日-7月14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30 ;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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