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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12MB05836648/2023-00006 发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日期 2022-12-15
文  号 清工信发〔2022〕40号 主  题 体  裁
文  号 清工信发〔2022〕40号 主  题 时效说明
关于制定《清江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QQ)工作群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终端及微信(QQ)工作群的管理,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微信(QQ)工作群管理制度,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江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9日

 

 

 

 

 

清江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微信(QQ)工作群管理制度

 

一、准入准出要求

局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应加入局微信工作群,群成员不得随意邀请其他人员加入。群成员实行实名制。为便于上传下达,工作群内必须加入的人员严禁退群;因工作调整或人员变动,可向管理员说明情况后退群。

二、信息发布要求

1.倡导信息共享和正能量传递,群消息发布以工作动态信息、最新通知、公告、重大活动与决策、行业最新信息、紧急信息以及探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主,鼓励发布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的其他信息,以活跃工作群气氛;不得在群内随意聊天,严禁发布或讨论与国家政策法律抵触的言论,不得发布色情、暴力、商业广告和其他违法侵权的内容,不得邀请群成员为群外人员参与的与本单位工作无关的社会活动投票。

2.信息发布要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工作相关规定,严禁上传涉密文件和资料;

3.原则上只有局办公室或经局领导授权科室可以下达通知、公告及有关信息;局领导可直接发布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局办公室或经局领导授权人员在群发布的通知和公告,与传统方式发布的信息具有同等的效力。

4.办公室或经局领导授权科室发布通知后,如通知要求回复,相关人员应立即回复,一经回复即视为通知送达。

三、相关纪律要求

1.办公室或经局领导授权科室在微信工作群发布的通知和公告,与传统形式发布的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2.群成员须自觉做好群内容安全保密工作,对群内信息、业务通报、工作内容等敏感信息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

3.群成员每天应及时查阅群信息,对涉及内容要及时传达、处理及回复。

4.局办公室对微信工作群进行日常管理,负责群成员实名入群、内容监管等,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