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12MB0500419K/2023-00016 | 发布机构 | 清江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03-09 |
文 号 | 主 题 | 政府文件 | 体 裁 | ||
文 号 | 主 题 | 政府文件 | 时效说明 |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精心指导下,清江浦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为加快打造高品质现代化中心城区创造了公正有序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水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改革力度,激发市场活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全面落实87项改革任务清单,“拿地即开工”(五证联发)、企业开办集成办理等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在全市率先设立线下“企业开办专区”,推广应用“并联审+容缺办”审批模式,拓展“政银合作”适用广度,企业开办最快30分钟完成,实现改革限时办结事项的提速增效。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中小企业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累计取消证明事项85项,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在办事创业中的繁琐手续,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二是着力强化市场监管力度。在全市率先探索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创新推出“保险+服务”电梯安全监管新模式,获国务院安委办、省市场监管局刊文全国全省推广。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药械、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累计排查消除各类风险158个,有力维护市场秩序。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搭建和使用。2022年,全区共有25个部门应用市场监管平台制定双随机检查任务318条、联合检查任务92条,上传数据159290条。三是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区域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成1个区级政务服务中心、16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114个村居便民服务站点,三级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条龙办理、一个区域办结”服务模式,创新“保姆式”帮办代办服务,累计帮代办重大、重点项目22个。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出台1059项“不见面审批”事项,审批事项不见面办理率达100%,全区累计办理网上不见面事项10万余件,以政府行政审批的“减法”跑出市场活力迸发的“加速度”。
(二)严格规范程序,着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把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打造法治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等文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事项、职责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2022年,共征集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4个,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将编制《优化局部片区教育资源配套》列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对该决策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决策程序依法依规履行。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落实《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机制,规范性文件全部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2022年,累计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要协议、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提供合法性审核50多次,提出意见200多条。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行政处罚、外商投资等重点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依法向社会予以公布。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成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推动各镇街、园区和区直各部门配齐配强法律顾问,目前全区共有60名法律顾问,累计办理各类涉法事务500余件,为依法行政发挥积极作用。推动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的通知》,召开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推进会,目前全区33家党政机关已全部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公职律师覆盖率达100%,累计参与法律事务260余件,有力推动法律服务工作迈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三)聚焦执法改革,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力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扎实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区28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三项制度”全覆盖式督查检查,实现100%落实目标。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项督查,建立动态调整、风险防控、工作规程等工作机制,全区证明事项共计28项、全年办件量3600余件。推行涉企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定行政执法“三张清单”共计272项事项,指导相关部门办理案件101件,为企业减负近2千万元,2个案例入选2022年全市包容审慎监管典型案例。二是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区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试行)》《镇街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等文件,组织开展赋权事项实施效果评估工作,目前我区16家镇街全部完成法治审核机构及人员的组建,500余名执法人员常态化开展执法工作。创新实施镇街综合执法规范化“五个一” 行动,全国首家制作8个系列《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教学演示片》,有效破解综合执法改革难题,相关做法在全市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并代表全市参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三是大力推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广应用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完善执法人员信息库,完成全区28个行政执法单位和16个镇街执法主体信息的统计、确认、审核和公布,执法平台累计录入数据33000余条,录入率位居全市前列。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系列培训活动,组织全区100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考核并颁发执法证书,组织16个镇街和相关执法单位参与行政处罚权专题培训班,推动各执法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培训活动。2022年,共举办各类执法培训30余场次,培训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有效提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突出依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权力有序运行。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重点,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推进依法依规履职。一是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判行政案件,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推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严格落实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季季看活动”,推动区政府“一把手”出庭应诉当庭化解行政争议。2022年,全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100%。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及时办理“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2022年,全区共办理区级人大代表建议196件、区级政协委员提案254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达100%。二是不断强化层级监督。在区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在16个镇街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有序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断畅通案件受理渠道,全年接待群众百余人次。针对主城区特点,召开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府院工作座谈会,抓好涉及房屋征收、工伤认定等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1件(实质性化解10件,化解率同比上升59.14%),参与各级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案件233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30件、同比下降21.05%,败诉率12.88%、同比下降27.8%)。认真组织实施审计工作。2022年,全区制定完成审计项目15个,参与完成上级审计项目7个,发现问题 71 个,提出建议35条,确保重大项目实施落地落实。三是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户外公开栏等展示平台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事项的信息公开力度,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应上网、尽上网”。2022年,全区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296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政策文件1554条,发布各类公告公示232条、政策解读8条,“清江浦发布”微博累计发布数871条,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95件,已依法依规办结94件(剩余1件转结次年办理),全区4个政务新媒体正常有序运营。
(五)坚持依法治理,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聚焦关键环节,抓住关键少数,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持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完成升级版技防城建设规划,建成“监控社会化管理”“雪亮工程”等项目,全区治安总警情稳步下降。政法协同单轨制运行实现案情线上会商、案件在线办理、网转涉案财物,被列为全市唯一试点项目。2022年,全区通过政法协同平台移送审查起诉406件,移送提请批捕94件,移送提请公诉544件,移送裁判文书532件,平台利用率稳步上升。持续深化扫黑除恶工作,实现从制度到成效的延伸。2022年,全区累计侦办涉恶犯罪集团3个,涉网黑恶团伙1个,涉恶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53人,刑拘43人,查封扣押涉案财物38万。二是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深化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促和谐”专项活动,全年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0000余件,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当造成的民转治安、民转刑、民转民商事案件。发挥仲裁高效和谐、方便快捷解决纠纷的优势,全年共办理案件1233件,仲裁案件调解率达66.5%。扎实推进“法治信访”建设,推行群众合理诉求“最多信访一次”机制。2022年,共化解信访积案和重点矛盾55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73 件,信访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广度深度。以区委一号文印发“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全区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清单,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等特色普法活动30余场。加强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新建7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15个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100余个法治文化小微阵地,推动“公益普法作品”创作列入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11部精品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建立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线下实体平台和线上网络平台,推动全区16个镇街实现城乡基层“援法议事”全覆盖,创新打造“全链式诉调联动6+1”“驿心为民法律援助流动驿站”“暖阳之家3.0”“法护格桑花”等法治惠民品牌,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党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作为“十四五”规划、党代会报告和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与全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共计39项职责,召开会议及时传达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审定法治政府建设重大文件,破解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问题。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会办解决行政败诉率高、民事诉讼万人起诉率高等问题,多次研究部署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等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强化对重点法治任务的谋划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落实学法制度,不断提升法治水平。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全年4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等内容,切实提升区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覆盖镇街党政负责同志、部门班子成员的述法制度,召开2022年度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会议,通过“书面述法全覆盖、会场述法作表率”,强化各级领导班子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完善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制度,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对百余名拟提拔转任干部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法治意识、树牢法治思维。
(三)狠抓督查考核,全面压实法治责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法治建设列入年度高质量跨越发展目标考核,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在考核中的权重,明确考核分值、完善考核指标,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闭环责任体系。突出法治考核结果运用,将依法办事、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方面,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发挥法治督察的督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纳入《区级2022年度督查检查工作计划》。围绕全区中心工作,重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推进落实情况、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省市法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等领域法治督察,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2022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少数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还不够重视,部分镇街、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还需强化。二是少数镇街、区直部门对行政争议化解力度不够,未做到争议的源头防范,导致我区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多,败诉率高。三是少数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做到执法活动及时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活动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四是少数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淡薄,依法行政水平还需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区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加快打造高品质现代化中心城区、奋力实现跨越赶超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发展大局,全面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立足全区重大发展战略,切实抓好《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跟踪落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有力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持续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督促督办,推进“法治惠民”工作,全面启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向前进。
(二)切实转变职能,大力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履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并联审批等制度,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不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制约监督,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推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征地拆迁、基层执法等领域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推动实现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深化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深入推进行政纾解工作,打造三级非诉中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高质量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持续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精心打造一批“援法议事”“法治小区”典型,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四)提升法治素养,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队伍。健全完善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的能力。抓牢法治队伍建设,有序发展壮大律师、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健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队伍,不断提升法治专门队伍的实战化职业化水平。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必修课,推动政府工作人员系统掌握法律知识,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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