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12MB0537270C/2023-00010 | 发布机构 | 浦楼街道办事处 | 公开日期 | 2023-02-01 |
文 号 | 主 题 | 体 裁 | |||
文 号 | 主 题 | 时效说明 |
为了做好疫情解封后街道辖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全面整治违规燃放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市烟花爆竹禁放政策,根据《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根据清江浦区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要求,经办事处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2023年2月5日,部署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聚焦“绿色高地,枢纽新城”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动我市生态环保不断强化、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加快推进和谐宜居、生态文明现代化城市建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创造安全、洁净、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齐抓共管,宣传引导、贯穿始终,源头管控、严查严处”的工作原则,从大气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双重的高度,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作为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和加强火灾防控、遏制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密源头管控、严格执法查处,全面落实禁放措施,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坚决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重大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逐步推动形成不放烟花爆竹的社会文明新风。
三、实施步骤
2023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从现在起至明年春节结束(2022年2月5日),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共划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2023年1月14日)。各社区、机关各局(办、中心)要充分学习贯彻整体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宣传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2月5日)。围绕禁燃禁放,各社区,机关各局(办、中心)要结合职责,立足单位内部、所属部门、管理服务对象等方面,全面开展宣传贯彻工作,将宣传引导工作贯穿始终,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集中查处阶段(即日起至至2023年2月底)。配合区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城管、交通等执法部门围绕违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开展联合检查,落实举报奖励机制,严查严打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重点看护阶段(小年、除夕、春节、元宵节)。围绕小年、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建立禁放区“属地组织、行业协同、全民参与”的看护机制,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组织网格单元落实禁放区域、重要时段的重点看护措施。
四、职责分工
(一)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推进本社区区域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二)浦楼派出所:牵头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依法开展违规燃放、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组织警力开展社会面巡防巡查。
(三)安监站:依法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不在禁放区域设经营站点。
(四)城管中队:依法开展街头流动、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的执法工作,指导户外广告资源平台开展常态化禁放宣传。
(五)网格员:做好网格内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实好动员社会力量和有关部门从源头上教育引导,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职责,维护社会面燃放管理秩序。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发动,全面舆论引导。社区、网格要发放、张贴《通告》、“一封信”、禁放提示牌等宣传资料。派出所、城管中队、物管,在辖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及重点部位周边开展流动宣传。
(二)突出重点方面,强化执法查处。一是要明确任务分工。派出所、城管中队等部门要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加大对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派出所依法查处违规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安监站依法查处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城管中队要依法取缔街面流动占道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加强“门前五包”管理,切实改变单位门前违规燃放无人过问现象。二是要加强举报奖励。各社区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规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按照职责分工,由有关部门限期进行核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三是要强化巡查执法。各社区要充分发动社区积极分子、治安志愿者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禁放执法工作。特别是对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十五等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实行重点巡逻管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由街道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浦楼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做好禁放工作的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禁放区内各社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做好宣传教育、检查整改、违规处罚、巡查防控等工作。
(三)严格考核推进。加强《通告》内容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定期对涉及社区、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衡量和评价,及时通报禁燃禁放工作成果。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禁放工作的情况收集上报,其中街道禁放办负责牵头收集汇总本辖区总体情况。
附:浦楼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淮安市清江浦区浦楼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0日
附件:
浦楼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席珊珊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朱宝成 街道政法委员
姚新建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建 浦楼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吴 东 街道物管服务中心
安 强 街道城管办
蒋同理 街道城管中队
毛宝洲 街道安监站
陈言凯 街道安监站
王大儒 大庆社区
王 军 浦楼社区
王 淮 化工新村社区
朱 敏 延安路社区
姜道松 运河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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