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320812MB0500419K/2023-00030 发布机构 清江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07-12
文  号 清政办发〔2023〕6号 主  题 政府办文件 体  裁 通知
文  号 清政办发〔2023〕6号 主  题 政府办文件 时效说明
关于印发《清江浦区“餐饮经营户燃气安全街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街道、区各相关部门:

《清江浦区“餐饮经营户燃气安全街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清江浦区“餐饮经营户燃气安全街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1号)精神和《淮安市“餐饮经营户燃气安全示范街区”试点方案》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餐饮经营户燃气安全示范街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3年,清浦街道前进路(承德路至新庄路段)、水渡口街道万达金街和淮海街道开元路沿街,作为“餐饮经营户燃气安全示范街区”试点,对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户,按照“宜电则电、宜管则管”的原则,实施电力、管道天然气替代瓶装液化气(简称“瓶改电”“瓶改管”)工程,着力打造安全、放心、文明餐饮,建设生态、有序、和谐街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可承受的经验做法。

二、计划安排

  1.制定工作方案。根据餐饮经营户集中程度、燃气管道、电力设施的条件,确定试点街区,明确政府补贴政策和职责分工,制定试点实施方案(3月底前完成)。

  2.开展宣传动员。组织试点街道开展政策宣传和引导,确定“瓶改电”“瓶改管”用户清单(4月底前完成)。

  3.统筹设计施工。淮安新奥燃气公司清江浦区分公司、淮安供电公司市区营业部完成改造有关设计,并组织进场施工(6月底前完成)。

 4 .全面竣工总结。制定改造计划时间表,全面组织实施,完成试点改造任务,并总结经验(9月底前完成)。

三、扶持政策

(一)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道路开挖修复、园林绿化补偿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成本补偿”原则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免则免,不能免除则 按照成本收取。

(二)专营企业优惠

淮安供电公司负责报装容量200千伏安及以下“瓶改电” 项目变压器的扩增容,承担电表前(含表)的费用并根据用户需求将电表设置在餐饮经营户厨房外墙;

淮安新奥燃气公司负责具备管道燃气安装条件、日用气量 100 立方米以内的“瓶改管”餐饮经营户燃气表前(含表)的费用,并将燃气表或者燃气管道延伸至厨房内,并承担用户改造费用的40%。

(三)政府奖补奖励

为推动清江浦区“餐饮经营户燃气安全示范街区”试点工作,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财政资金奖补政策,承担“瓶改管”用户改造费用的30%。

四、实施流程

(一) “瓶改管”用户

1.淮安新奥燃气公司对列入“瓶改管”试点清单的餐饮经营户逐一进行现场调查。改造费用按照餐饮经营户小时用气量0-6m³ 安装费用为15300元、小时用气量为6m³-10m³(不含6m³)的安装费用为19100元、小时用气量为10m³-16m³(不含10m³)的安装费用为22550元的改装标准执行。根据餐饮经营户的经营需求完成改造方案设计,经餐饮经营户同意后签订改造协议。

2.餐饮经营户缴纳改造费用的30%。

3.淮安新奥燃气公司组织改造工程的实施并组织验收,对符合供气条件的餐饮用户正常供气。为提高风险保障能力,倡导餐饮用户购买燃气使用安全保险。

4.淮安新奥燃气公司通过餐饮用户改造验收的证明文件申请区级财政奖补资金(改造费用的30%)。

(二)“瓶改电” 用户

淮安供电公司根据餐饮经营户的经营需求完成“瓶改电”改造方案,经餐饮经营户同意后签订改造协议并予以实施。

五、职责分工

区住建局负责协调管道燃气供气企业加快管网建设,加大试点街区餐饮经营户燃气管网覆盖,为“瓶改管”的实施提供保障;按照现行政策简化相关审批手续,统筹协调并指导加快办理道路挖掘占道审批许可等相关手续办理。

区商务局负责“餐饮经营户燃气安全示范街区”试点宣传工作。会同试点街道做好餐饮经营户摸底和有关改造的统计、汇总工作,协助发改、住建及电力和燃气企业开展“瓶改电”“瓶改管”;统筹考虑将“餐饮燃气安全示范街区”试点纳入美食街区创建内容。

区发改委负责协调电力企业加快供电设施建设,为餐饮企业实施 “瓶改电”工程提供保障。

市资规局清江浦分局负责按照现行政策优化“瓶改电”“瓶改管”工程规划手续。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按照现行政策简化相关审批手续。

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负责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阻挠施工的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瓶改电”“瓶改管”过程中涉及特种设备、压力管道的监检以及职责范围内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将“餐饮经营户燃气安全示范街区”试点纳入餐饮场所文明创建内容。

区财政局负责配合发改委、住建局制定政府资金奖补方案及落实和发放。

清江浦生态环境局负责结合“餐饮经营户燃气安全示范街区”试点加强对餐饮商户油烟排放的监督管理。

街道办事处负责推动“餐饮经营户燃气安全示范街区”试点工作,组织宣传引导,根据商户选择,确定试点区域和“瓶改电”“瓶改管”商户清单;协调加快办理“瓶改电”“瓶改管”工程各项审批手续;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矛盾;负责区级“瓶改管”财政奖补资金的申报和拨付工作,力争完成试点。

供电、管道燃气企业负责落实“瓶改电”“瓶改管”解决方案,提供配套供电、供气服务,保障工程安全、质量符合现行标准,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瓶改电”“瓶改管”工程按时完成。

六、长效管理

全区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进行复制推广,扩大覆盖面;其他各镇街借鉴试点示范街区的经验做法,因地制宜推进本辖区“餐饮经营户燃气安全街区”创建。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对试点街区的日常监管,强化对安全、放心、文明用餐环境的长效监管,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关联阅读:《清江浦区“餐饮经营户燃气安全街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