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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12MB0499569J/2023-00017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3-07-19
文  号 主  题 应急管理 体  裁 公告
文  号 主  题 应急管理 时效说明
关于江苏金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5·1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公示

      2023年5月13日下午15时33分,江苏金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位于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二车间的作业场所内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2.8万元。

2023年5月1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相关规定,区政府成立了江苏金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5·1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局牵头,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区工信局、区总工会、城南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目前,该事故调查报告已报区政府并获批复,现将事故调查报告予以公开。

江苏金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5·1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