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12MB0500961C/2023-00026 | 发布机构 | 清河街道办事处 | 公开日期 | 2023-08-29 |
文 号 | 河办发〔2023〕18号 | 主 题 | 体 裁 | ||
文 号 | 河办发〔2023〕18号 | 主 题 | 时效说明 |
关于委托国有平台公司集中建设清新花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的请示
区政府:
清河街道清新花苑社区于2006年建成,党群服务中心约350平方米左右。中心建设已经超过15年,年久失修,为民服务功能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按照不断增加社区为民服务功能的要求,社区计划在辖区白鹭湖颐园、璟园建设集党群服务中心、网格治理、民生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为一体的新的党群服务中心,为党员群众提供更加贴心、更加温馨的服务。中心设立儿童活动室、老年活动室、健身室、书画室、图书室等诸多功能室。
目前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设计方案已经完成,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工程预算约120万元左右,费用由街道、社区自筹。根据《关于印发淮安市市级政府投资非营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淮住建发〔2021〕202号),现申请由区属国有资产平台公司集中建设清新花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妥否,请批示。
淮安市清江浦区清河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9日
(淮住建发〔2021〕202号)淮安市市级政府投资非营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实施细则.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