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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12MB0499489Y/2023-00025 发布机构 商务局 公开日期 2023-08-28
文  号 清商发〔2023〕26号 主  题 投资、商贸、供销 体  裁 通知
文  号 清商发〔2023〕26号 主  题 投资、商贸、供销 时效说明
关于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

《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清江浦区商务局

2023年8月28日

 

 

 

 

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各镇(街道):

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多起重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为切实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维护全区商贸领域形势持续平稳,经区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商贸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各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盯紧重点难点领域,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全面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商贸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和范围

排查整治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10月6日。

排查整治范围:大型商超(综合体)、专业市场、住宿餐饮场所、成品油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等商贸重点领域。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大型商超(综合体)、专业市场、住宿场所(共6条)

1、是否建立完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2、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定期检测、维修消防设备、器材和开展防火巡查、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是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员工是否能够熟悉预案内容,掌握自身职责。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是否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提示性、禁止性和引导性标识是否齐全,标识颜色是否醒目,且设置在明显部位。

5、室内消火栓箱内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存在圈占、遮挡和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的情况。每层外墙的窗口、阳台等部位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广告牌等。

6、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停放、充电,是否私拉电线或插座进行充电。

(二)餐饮场所(共10条)

1、是否有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或注意事项,且在明显位置张贴。

2、是否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

3、是否安装燃气报警器,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管道气距离顶部<30cm,液化气距离地面<30cm)

4、燃气管道、气瓶未用于承重、作为支撑以及悬挂重物等其他用途。

5、是否采用燃气专用不锈钢软管或金属包覆管连接,且连接紧固,软管无脱落、泄漏现象;长度不超过2米,软管中间无接口,无三通分流。

6、燃烧器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

7、使用环境是否符合消防相关规定,不存在店招店牌或其他设施阻碍逃生通道现象;用气场所或瓶库为专用,未作居住、洗浴等其他功能使用。

8、未在同一房间内使用其他燃料。

9、液化气瓶是否使用不可调试调压阀。

10、气瓶间不得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室内,不得置于室内用餐场所。

(三)加油站(点)(共4条)

1、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管理人及职责,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2、是否定期进行防雷设施检测,按要求进行消防器材、静电接地、应急照明检查,加油区无液化气及其他静电衍生源。

3、卸油作业、临时施工作业现场防护是否到位,加油区是否出现客户使用手机、加油不熄火等危险行为。

4、是否按要求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召开班组安全例会、开展消防应急演练,隐患整改前是否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四)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共5条)

1、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管理人及职责,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关键岗位职责和特种作业要求。“厂中厂”内出租方、承租方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关系是否明确,主体责任落实是否有力。

2、经营场地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拆解区(作业区)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存在收购危废物、有毒有害废弃物等情况。

3、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设置专门存放区域,是否违规使用过期消防器材,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线路老化、私拉乱接情况。

4、是否按要求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高空作业、动火焊割等特种作业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电焊、叉车、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且未过期。

5、回收站(点)是否明确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员,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消防器材使用,是否能有效处置初期火情。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商贸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此次排查整治工作作为防止事故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健全整改机制。商务部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业务条线对各镇(街道)商贸企业开展高频率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交办属地限时整改。属地镇(街道)对辖区商贸领域开展全覆盖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能当场整改立即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填写《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检查表》(附件1),要求限期整改,并加强后期跟踪督促。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上报行业部门,由行业部门会同区应急、消防、住建、公安、市场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肃清问题隐患。同时属地镇(街道)和行业部门要对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定期实施“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彻底不反弹,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问题交办-整改落实-跟踪督办-对账销号-常态核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三)做好信息报送。隐患排查整治期间,请各镇(街道)于每周五下班前报送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附件3),10月7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工作总结。邮箱:qjpqswjsm@163.com,联系电话:83500316。

附件:1、商贸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2、商贸领域隐患排查清单


附件1

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检查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存在问题及    安全隐患


隐患整改期限


参加人员(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附件2

 

商贸领域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镇(街道)                                     填报日期:

序号

行业领域

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备注

总数

完成整改

正在整改

1

大型商超(综合体)、专业市场





2

住宿场所





3

餐饮场所





4

加油站(点)





5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合计





 

附件3

商贸领域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填报单位:镇(街道)                                          填报日期:

序号

企业名称

行业类别

隐患具体内容

整改进度及措施

是否完 成整改

整改时限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