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12MB0555727A/2023-00014 | 发布机构 | 长东街道办事处 | 公开日期 | 2023-05-16 |
文 号 | 清东办发〔2023〕7号 | 主 题 | 体 裁 | ||
文 号 | 清东办发〔2023〕7号 | 主 题 | 时效说明 |
东办发〔2023〕7号
关于印发《长东街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各相关部门:
根据区安委会要求,制定《长东街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条线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市、区政府总体部署,2023年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现结合长东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动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总体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区政府关于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小切口、抓关键,全力防范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集中攻坚整治一批重大问题隐患,着力破解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进一步巩固拓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新安全格局服务长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强化大安全、大应急观念,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梳理“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以“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主线,实施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坚持小切口、抓关键,集中攻坚整治一批重大风险隐患,着力防范化解一批突出矛盾问题,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整治内容
(一)危化品
1.重点整治全区化工(危化品)企业老旧装置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化工(危化品)企业在役装置,计划用3年时间淘汰退出、更新改造风险隐患突出的老旧装置。(责任部门:安监条线)
2.重点整治特殊作业环节风险隐患。重大危险源企业特殊作业必须采用电子票证,鼓励其他企业特殊作业逐步由纸质票证向电子票证过渡。组织开展特殊作业电子票证抽查,指导企业提高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水平,有效管控作业过程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安监条线)
(二)冶金工贸
3.对照《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整治提升重点整治事项正负面清单》《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整治提升指导手册》,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物、违章动火作业、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车间、班组要明确消防安全员。(责任单位:安监条线、各社区)
4.开展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生命通道”专项执法检查,对从业人员30人以上企业,再排查、再摸底,建立本地区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基础信息库,开展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安监条线、各社区)
(三)城镇燃气
5.重点整治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不到位问题。年底前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医院、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机关单位食堂等公共场所,全部安装工业及商业用途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责任单位:住建条线、商务条线、民政条线、市场监管条线,各社区)
6.年底前非居民用户全部更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灶管阀”。重点整治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灶管阀”问题,严厉打击、查处、淘汰不合格产品。(责任单位:住建条线、商务条线、民政条线、市场监管条线,各社区)
7.督促和协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对非居民用户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落实《2022-2025年江苏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实施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持续推进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继续深化推广使用瓶装液化气监管信息系统。(责任单位:住建条线)
8.2023年底前,使用燃气的学校必须安装工业及商业用途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学校,要按照“瓶改管”“瓶改电”要求进行改造,不得使用瓶装液化气。(责任单位:教体条线)
(四)既有建筑(自建房)
9.重点整治排查发现的既有建筑(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按照“一栋一策”要求推进C、D级经营性自建房整治。2023年6月底前完成城乡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持续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时完成整治隐患既有建筑166栋的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单位:住建条线,各社区)
(五)建筑施工
10.重点整治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安全通道方面,施工现场安全通道配备需满足要求,安全通道不得被占用、堵塞、封闭;临建房屋方面,宿舍建筑材料不符合消防要求的,一律不得让员工入住,拆除集中住宿区影响逃生的防盗窗;生活用电方面,严禁在宿舍区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器材配备方面,临时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270-2011)要求保持并完好有效。(责任单位:住建条线)
(六)消防
11.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室内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初期火灾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责任单位:消防所、各社区)
12.推动在电梯、楼道入口张贴消防和燃气安全宣传提示。(责任单位:消防所、各社区)
13.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2/T4444-2023),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完成一次培训演练。(责任单位:消防所、各社区)
1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配备管理的通知》要求,提升“九小场所”火灾防范能力,全覆盖开展全区“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培训,对调整的人员要及时培训。(责任单位:消防所、各社区)
15.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120套。(责任单位:消防所、住建条线各社区)
(七)旅游景区和文娱项目
16.重点整治以“密室逃脱、剧本杀”为代表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畅通不符合要求、应急演练不落实等安全隐患,纳入监管的“密室逃脱”经营场所落实“一键开灯、一键解锁”安全措施。对火灾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完好,火灾应急处置、疏散预案是否完善,场所内道具是否做阻燃处理等方面进行重点排查。(责任单位:文化条线)
(八)实验室及医疗卫生单位
17.重点整治高校、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科研机构实验室的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和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不规范问题,推动开展收运处一体化集中服务。建立实验室安全员制度,加强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及时更新实验室安全信息牌,通过多轮次培训,提高实验操作技能和危废处置能力。(责任单位:教体条线、科技条线、环保条线、市场监管条线、安监条线)
18.重点整治医疗卫生单位的危化品购买、储存、使用、内部转运、管理、处置不规范等问题,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危化品库房、实验室、制氧间等重点场所安全督导检查,健全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定期演练,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卫生条线、安监条线)
(九)特种设备
19.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瓶非法充装问题,全面推进实施液化石油气瓶“阳光充装”工程,督促企业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组织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开展100%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充装报废、翻新或未经定期检验合格气瓶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条线)
20.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住宅电梯使用和维保环节安全隐患,组织开展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年底前计划完成8台老旧电梯评估。(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条线,各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各相关部门各社区要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链条、全方位推动本《方案》落实落细,每季度末向街道安监办报送整治进展情况。各部门、各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行“一岗双责”,到挂钩社区具体抓好落实。要深入调查研究,组织会商研判,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督查的具体方案。要加强条块联动、上下联动,形成整治合力,街道各条线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责任链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街道安监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聚焦整治任务,瞄准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推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导检查。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全过程督导检查,坚持全面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督导部门和督导企业相结合,压紧压实“三个责任”。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执法,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准确辨识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全面排查问题隐患,从严从速整改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要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三)强化考核监督。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属地社区管理责任和条线部门监管责任,将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要内容。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利用主流新闻媒体,推广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创新举措,组织拍摄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曝光重大风险隐患。加强全程监督,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进行约谈;对工作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提请街道纪检监察部门严肃问责,确保巩固提升年行动取得更大实效。
请各社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抓好贯彻落实,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向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整治进展情况。
街道安委办邮箱:1294108000@qq.com,电话:8350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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