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12MB045407X2/2024-00071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02 |
文 号 | 主 题 | 体 裁 | |||
文 号 | 主 题 | 时效说明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清江浦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我区将开展2024年度初级职称初定网上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
凡在我区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机械、环境、建设工程、石油化工、交通、水利、电子信息、电力、土地工程、药学等专业的人员),继续教育及年度考核等符合相关要求,均可对照申报条件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离退休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
二、申报组织
(一)申报条件:参照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规定(详见附件)。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年限计算到当年7月20日,评审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二)网上申报需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进行注册申报。申报人员需在申报系统中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按规定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
(三)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22日,请申报人员认真做好网上填报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
(一)登陆江苏人社网办大厅(仅支持谷歌浏览器)
网址:详见《淮安市职称初定申报操作指南》
(二)注册申报
注册成功后,登陆个人账号,依次选择:①个人办事→②人事人才→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④职称初定申报,进行申报。
注意:行政区划选择清江浦区;行业主管部门选择无
四、网上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在申报页面对应项目中上传以下材料(仅支持PDF格式):
1.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毕业的,登录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3个月以上);或毕业生登记学籍表(2001年以前毕业的,个人人事档案或学校档案均可查找)。
2.单位公示及结果报告证明。
3.社保缴费证明(硕士在现单位参保至少1个月,其他申报人在现单位连续参保至少3个月,纸质扫描上传要清晰)。
4.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大专申报助理级至少提供近3年,申报员级至少提供近1年,本科至少提供近1年)。
5.年度考核证明(年限要求同上)。
上述材料均须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按格式要求上传申报系统,如申报人所在单位是民营企业,单位审核盖章即可上传。
(二)提高申报材料和初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应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单位出具公示结果报告证明。
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计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三)材料送审
职称申报人员网上申报资料填写完整无误,保存并确认提交,并及时关注网上审核进度,如申报材料不完整被退回的请及时补充完善。
五、注意事项
(一)网站申报有关操作参阅《淮安市职称初定申报指南》。
(二)证书为电子证书,请选择个人清晰证件照片上传。申报表如有需要可自行在系统打印,待初定结束后按审核流程递交至相关部门盖章。
(三)根据部分专业最新的职称评审文件要求,中专和大专学历不能直接申报助理级,必须先申报员级,满一定年限后再申报助理级。目前仍处于过渡期,中专、大专学历符合条件的今年仍可直接申报助理级,不能申报助理级的,应先申报员级。
联系电话:83516705 地址: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3号618室
附件2:2024年淮安市“江苏人社网办大厅”职称初定申报操作指南(通用版).doc
附件1:职称申报评审有关政策问题(苏人社发〔2018〕96号).pdf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