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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12MB05836648/2024-00013 发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日期 2024-07-01
文  号 清工信发〔2024〕11号 主  题 工业、交通 体  裁
文  号 清工信发〔2024〕11号 主  题 工业、交通 时效说明
对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提案ZXTA32081220240191的答复

尊敬的曹思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公共充电桩规划建设的建议》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规范化促进新能源充电桩健康发展,等问题的深切厚望与殷殷期待。经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交流后,现答复如下:

一、清江浦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现状

    近年来,清江浦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大力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市连续出台《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淮安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淮安市居民区人防工程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使用规范的实施方案(试行)》等多项文件,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全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大幅提高。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全力保障住宅小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新建居住区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住建部门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设计,因地制宜制定“一小区一策”实施方案,在老旧小区改造时预留汽车位充电设施电力线路套管。不具备专用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在小区周边就近预留管线,最大限度满足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装尽装。

2、加快推进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公共服务场所、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以及具备停车条件的可利用场地,鼓励建设以快充为主的公共充电设施和换电设施。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区纳入省监管平台,并在我局备案的新能源充电桩建设企业共有11家,充电桩已建好359个,其中已运营的桩数是312个,其中直流桩:124个,交流桩:188个。部分机关、医院、企事业单位均建有自用充电桩。

3、持续开展资金扶持。市工信、财政部门每年动态调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助政策,2022年全年补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补助资金316万元;2023年补贴超241万元,2024年预计200万元左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优化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加大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力度,特别是外围城区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加油站因地制宜布建充(换)电站。稳步推进公路沿线快充网络建设,积极引导乡镇优先在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二是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开展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序时进度,简化居民接桩申请流程,认真做好物业服务企业和街道衔接工作,着力解决一批老旧小区“接桩难题”。

三是做好政策扶持。认真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工作,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的政策扶持,积极推进全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四是提高充(换)电设施运维和管理水平。督促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定期专人巡检和实时在线诊断等方式,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及设备故障。

 

 

 

清江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6日

 

联系人:曹昌昭  陶德俊      联系电话:83998830

抄  送:区人大代联委、区政府办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