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812MB0499454C/2025-00018 | 发布机构 |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5-02-25 |
| 文 号 | 主 题 | 体 裁 | |||
| 文 号 | 主 题 | 时效说明 |
根据淮农发〔2024〕91号《关于做好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项目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豇豆生产实际,制定清江浦区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清江浦区种植豇豆的涉农镇街。
二、实施内容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植保方针,采取“源头控制、治前控后、科学用药”防控策略,在全区示范推广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绿色防控产品,持续推进农药减量控残,提升豇豆农药残留治理成效,提高豇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配送绿色防控物资
按照省市《2024年豇豆控药残绿色防控技术方案》要求,采取农艺措施+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的技术路线,为全区商品化豇豆种植主体(种植规模1亩以上,不含其他蔬果与豇豆套种的种植主体)配送绿色防控产品。根据我区豇豆病虫害发生实际情况,在《绿色防控产品目录》中采购害虫性信息诱捕器、黄蓝板、甜菜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枯草芽孢杆菌、溴氰虫酰胺、氟菌·肟菌酯等绿色防控物资,免费发放给豇豆种植主体使用,绿色防控物资补贴每亩不超过500元。
(二)培育科技户
在10亩左右规模豇豆种植主体中择优培育1-2个豇豆种植科技户。科技户须建立生产档案,严控投入品来源,加强生产过程管控,严格落实投入品使用管理规定,产品上市前开展自检或是委托检测,自主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品带证上市,配合农业部门做好豇豆病虫害监测调查工作。科技户在完成上述各项工作后,按照先培育、后补助的原则,每个科技户给予2000元资金补助。
三、资金使用
(一)、资金来源
使用《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淮财农〔2024〕20号、淮农发〔2024〕43号)中省级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中粮食生产应急救灾资金,项目预算1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市县财政配资金0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0万元。
2、预算明细
实施内容 (支出事项) | 资金来源(万元) | ||||
合计 |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 市县财政配套资金 | 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 ||
1 | 豇豆种植主体物化补贴 | 12.2 | 12.2 | ||
2 | 培育科技户 | 0.4 | 0.4 | ||
3 | 绿色防控技术宣传培训 | 1.6 | 1.6 | ||
4 | 项目检查验收等 | 0.8 | 0.8 | ||
合 计 | 15 | 15 | |||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时间自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2024年10-12月,拟定项目实施方案。
(二)2025年1--3月,统计豇豆种植面积,遴选科技户,采购发放绿色防控产品,开展豇豆种植主体培训。
(三)2025年3-6月,开展技术指导,调查种植主体农药使用情况及科技户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四)2025年7-9月,兑现有关补助资金,收集整理项目资料,进行项目验收与总结。
五、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覆盖辖区内1亩以上豇豆种植户,培育1-2个豇豆种植科技户,部省市三级豇豆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
六、项目管理
按照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一)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招标采购绿色防控产品,公开选择科技户,并签订有关协议,物资发放进行公示,资金使用按照报账制及各项财政规定执行,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严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二)项目组成员
郭汀、赵建祥、冯爱明、张小红、徐淮、王慧、乔鑫、滕青、陈展群、朱仰辉、王凤海、于伟、周亚。
项目联系人:郭汀,电话号码:15722949009
(三)管理责任人
陈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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