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12MB0546919A/2025-00004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5-06-12 |
文 号 | 主 题 | 体 裁 | |||
文 号 | 主 题 | 时效说明 |
各中心、科室:
根据《全区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区交通系统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通过全覆盖查隐患、抓整治、防风险,切实提升社会本质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战提供坚实保障。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6月底。
三、重点任务
(一)责任大落实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隐患大排查行动。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部位,聚焦车站、港口码头、汽修、运输企业、工程等重点场所和领域,全覆盖起底排查,全流程清单化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
(三)问题大整治行动。开展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使用“黑气瓶”及不合格“灶管阀”问题,厨房油烟机油污未清洗。深入推进“拆窗破网”工作,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扎实推动动火作业整治,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并具备相应的动火作业安全技能,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能力大培训行动。加强对场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场所和集中区域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初期火灾扑救演练,提升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最大程度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心、各科室要牢固树立“万无一失”的红线意识和“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将此次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要组织分析研判,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实施综合治理。各中心、各科室要专题研判一次消防安全形势,找出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和最突出的问题,开展精准化治理。各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开展系统内消防安全宣传及大排查,跟踪督促整改隐患。
(三)夯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带队开展检查,跟踪督办整改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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