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320812MB0499454C/2025-00059 发布机构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公开日期 2025-06-13
文  号 主  题 乡村振兴 体  裁 通知
文  号 主  题 乡村振兴 时效说明
关于公开征集“三资”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的通知

为全面排查摸清“三资”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管好、用好村级资金、资产、资源,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专项整治会议有关要求,现公开征集清江浦区“三资”专项整治问题的线索。

一、征集的线索类型

(一)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方面

1.村集体各类收入是否应收尽收、全部纳入账内核算;

2.违规设立“小金库”、公款私存、坐收坐支、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等情况;

3.侵吞、挪用、截留、套取、违规出借集体资金;

4.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况;

5.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

(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面

6.未执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应进必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规定,私下流转、暗箱操作的情况;

7.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合同问题;

8.未履行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造成村集体资产资源被无偿或低价占用情况;

9.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10.村集体资产资源被侵占、单位或个人无偿占用,包括集体土地、厂房、设备被长期无偿使用,林地、鱼塘等资源被违规圈占;

(三)农村集体债务方面

11.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

12.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情况;

13.违规向他人或外单位提供担保等行为;

14.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

(四)工程项目管理方面

15.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情况;

16.有无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故意拆分项目等情况;

17.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的情况;

(五)村级采购、村级用工方面

18.违规开展采购活动,借采购活动谋取私利或损害集体利益;

19.通过重复记工、虚增工时等方式虚报冒领用工费用,套取集体资金;

(六)其他方面

20.村集体未排查到、未纳入集体管理的资产资源;

21.组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未入村集体账册的,被个人或少数人占用或支配的。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517-8351522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二)举报地址:各涉农镇街农村工作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4室。

(二)举报电子邮箱:467177346@qq.com。

(三)邮寄地址:清江浦区延安西路民生大厦204办公室

上述举报电话、信件、邮件受理日期为2025年6月1日—12月31日。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