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812MB0559701J/2025-00017 | 发布机构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5-06-13 |
| 文 号 | 清发改发〔2025〕17号 | 主 题 | 体 裁 | 批复 | |
| 文 号 | 清发改发〔2025〕17号 | 主 题 | 时效说明 |
关于核定淮安市启英外国语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淮安市启英外国语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淮安市启英外国语实验学校初中部及高中部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根据《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2〕7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初中部学费、住宿费不作调整,仍按原标准执行:学费7500元/生·学期,住宿费850元/生·学期。
二、高中部收费标准为:学费12000元/生·学期,住宿费1200元/生·学期,该标准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三、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应当通过公示栏、门户网站、招生简章等形式,向学生和社会常态化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单位、减免规定、退费办法、执行时间、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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