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12MB0499454C/2025-00082 | 发布机构 |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5-07-29 |
文 号 | 主 题 | 体 裁 | |||
文 号 | 主 题 | 时效说明 |
2025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专项名称: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防灾减灾第三批)
支持方向名称: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实施项目名称:水稻“两迁”害虫防控
实施单位(盖章):淮安市清江浦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2025年7月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会制
根据淮安市财政局和淮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的通知》(淮财农[2025]28号、淮农发[2025]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生产实际,制定2025年清江浦区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范围
清江浦区涉农镇街
二、项目实施内容
1、实施重大病虫害防控。采购水稻稻纵卷叶螟、稻飞虱防控药剂:12.5%多杀霉素·氯虫苯甲酰胺和80%烯啶虫胺·吡蚜酮,免费发放农民进行防治。
2、实施水稻生长调节。采购0.25%24-表芸苔素内酯·S-诱抗素,免费发放给农民使用,促进水稻产量形成。
本次采购物资以发放50亩以下农户为主,覆盖面积4万亩左右。发放名册由镇街统计核实,区农技中心根据发放名册编制发放明细表,并在政府网站公示。物资发放由上至下,区负责发放到镇街,镇街负责发放到村,村组负责发放到户,各自对发放的真实性负责。
4、采购物资明细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参考价格 | 预算金额 |
1 | 12.5%多杀霉素·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 | 15克/袋 | 26500瓶 | 6元/瓶 | 15.9万元 |
2 | 80%烯啶虫胺·吡蚜酮水分散粒剂 | 10克/袋 | 8000袋 | 1.45元/袋 | 11.6万元 |
3 | 0.25%24-表芸苔素内酯·S-诱抗素 | 10毫升/袋 | 54000 | 0.95元/袋 | 5.13万元 |
合 计 | 32.63万元 |
三、资金使用
1、资金来源
资金来自淮财农[2025]28号、淮农发[2025]35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总额33万元,用于水稻“两迁”害虫防治。
2、预算明细
实施内容 (支出事项) | 资金来源(万元) | ||||
合计 |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 市县财政配套资金 | 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 ||
1 | 12.5%多杀霉素·氯虫苯甲酰胺 | 15.9 | 15.9 | ||
2 | 80%烯啶虫胺·吡蚜酮 | 11.6 | 11.6 | ||
5 | 0.25%24-表芸苔素内酯·S-诱抗素 | 5.13 | 5.13 | ||
6 | 项目评审验收等 | 0.37 | 0.37 | ||
合 计 | 33 | 33 |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半年,时间自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2025年7月,拟定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方案评审。
(二)2025年8月,采购发放有关物资,开展水稻病虫害防控及生长调控。
(三)2025年9-11月收集整理项目资料。
(四)2025年12月进行项目总结验收。
五、绩效目标
序号 | 绩效名称 | 指标值 | 完成值 |
1 | 数量指标 | 重大病虫防控面积 | 3.3万亩 |
2 | 质量指标 | 项目区统防统治覆盖率 | >48% |
3 | 防控效果 | 有限遏制爆发流行成灾 | |
4 | 时效指标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组织实施时效 | 在病虫害防控期及时组织实施 |
5 | 成本指标 | 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 | 不超过市场价格 |
6 | 社会效益指标 | 防灾措施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效果 | 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农作物不出现大面积成灾绝收 |
7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灾情监测预警能力 | 病虫害防控期内 |
8 | 技术指导对象满意度 | 受灾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 | ≧85% |
六、项目管理
按照上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一)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经过专家评审,物资采购按照有关规定在政府平台进行公开采购,资金拨付使用按照财政规定履行一切手续,物资发放公开公示,并进行发放情况抽查。
(二)项目组成员
郑明子、赵建祥、王慧、乔鑫、滕青、陈展群、朱仰辉、王凤海、于伟、周亚。
项目联系人:郭汀 电话号码:15722949009
(三)管理责任人
陈国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