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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12MB0495023J/2025-00024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公开日期 2025-11-21
文  号 主  题 义务教育 体  裁 公告
文  号 主  题 义务教育 时效说明
区教育体育局机构概况和工作职责

一、机构名称:淮安市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

二、机构负责人:许  艳

三、办公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延安西路200号

四、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14:00-17:30)

五、联系电话:0517-83516990

六、主要职责

区教育体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教育工委),与区教育体育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委教育工委承担,区教育体育局(区委教育工委)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具体承担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政策措施、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组织研究,协调督促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一)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局管直属学校领导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指导局管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二)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意识形态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协调、指导中小学校做好维护政治稳定工作。

(三)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会同区有关部门指导中小学统战工作,指导中小学做好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侨联、台联、民族宗教工作,指导中小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

(四)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五)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的法律法规,拟订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六)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国有资产、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文件,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八)指导全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和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九)指导社会教育和继续教育。审核报批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调整、更名和撤销。

(十)指导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订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负责全区中等教育招生考试。

(十三)组织、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港澳台的教育体育交流合作工作。

(十四)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管理工作。

(十六)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全区体育工作的开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全区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指导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十八)指导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负责全区体育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九)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二十)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

(二十一)组织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计划。

(二十二)负责区级体育事业经费计划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和监督全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布局。

(二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