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812MB045407X2/2025-00118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5-12-08 |
| 文 号 | 主 题 | 稳岗就业 | 体 裁 | ||
| 文 号 | 主 题 | 稳岗就业 | 时效说明 |
关于对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示202512.8-2025.12.10
根据苏人社规〔2020〕2号、苏人社函〔2023〕58号文件精神,登记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女 40 周岁以上男 50 周岁以上人员、低收入人口、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连续失业 1 年以上人员、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优抚对象家庭、军队退役人员。
经审核,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期间共有39人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拟予以认定。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0日
监督电话:83516551
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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