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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12MB05839711/2026-00001 发布机构 武墩街道办事处 公开日期 2025-12-31
文  号 主  题 体  裁
文  号 主  题 时效说明
武墩街道机构概况和工作职责

一、办公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武墩街道武林路1号

二、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14:00-17:30)

三、联系电话:0517-83861115

四、主要职责

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武墩街道工作委员会、淮安市清江浦区武墩街道办事处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讨论决定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街道及辖区内村、机关、行业及区域化党建工作。贯彻党的统战、民族、宗教、侨台等政策方针,指导群团和人民武装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动本街道、村高质量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承担辖区内各类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残疾人保护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街道、村两级便民服务体系,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四)统筹协调城乡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派驻力量,依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

(五)负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六)加强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建设,推进村务公开,组织村民和单位参与村建设和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动员辖区内各类力量参与村民主法治建设,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清江浦区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履行相关职责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五、内设机构

(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承担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和办事处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会议会务、档案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负责跟进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等事项,承担重大活动的综合保障任务。负责综合协调、后勤保障、政务监督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工作。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等群团工作。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牵头社会工作,统一协调“两企三新”党建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业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民政优抚、就业创业、社保医保、养老服务、扶残助残、儿童福利、慈善事业、殡葬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卫生、文化旅游等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村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拥军优属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经济及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统筹协调项目投资促进、对外贸易、服务业发展、工业经济、科技管理等工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提供惠企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企业闲置低效土地等资产盘活再利用,推进低效企业转型升级。负责开展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普查、专项调查和抽样调查,监测分析经济发展形势。负责辖区内城乡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利用、园林绿化、人民防空等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管工作。指导沿河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理。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财务管理、资金监管、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国有(集体)资产监管和处置、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债务风险防范等工作。按照财政体制的有关规定,承担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解缴和结算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制定辖区内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负责农村改革、农村经营管理、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指导、服务、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指导扶持和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土地流转、农村耕地保护、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等相关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负责落实各类惠农政策,培育和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负责组织协调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开展防汛防旱工作。负责新农人、高素质农民培育,落实扶持政策。负责村级集体财务核算和农村会计辅导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农村产权交易。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政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社会稳定、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一村一顾问”制度。落实法治政府工作职责,推进依法行政。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承担12345热线交办事项接收、办理及反馈工作。负责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本街道、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矛盾调处化解工作。负责受理办理信访事项,预防和化解政策性、群体性信访问题。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教育动员、组织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行使法定权力、上级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力,组织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开展巡查巡护、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先期处置、组织群众疏散撤离及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等应急(含消防)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管理的日常巡查,推进后街背巷环境整治。协调配合区级相关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工作,动态管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完善街道、村两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简化工作流程,规范便民服务。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负责审批监管信息推送,及相关业务平台的信息维护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