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812MB045407X2/2026-00025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6-02-27 |
| 文 号 | 主 题 | 体 裁 | |||
| 文 号 | 主 题 | 时效说明 |
2025年度淮安市清江浦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197号)要求,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实施。一般企业实行“免申即享”,劳务派遣单位实行依申请享受。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请于2026年2月28日前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因银行账户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未能发放的单位,请于2026年2月28日前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单位银行信息维护”完善账户信息,并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发,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公告涉及清江浦区8户企业,经办机构已通过业务经办系统、天眼查等渠道获取联系电话,多次电话联系均无人接听,现依法予以公告。
3.对划型等资格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单位,请于2026年2月28日前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重新认定,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517-83516564
附件:2025 年度淮安市清江浦区未提供银行账户信息企业名单
2025年度淮安市清江浦区未提供银行账户信息企业名单

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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