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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029/2026-00023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6-03-04
文  号 主  题 生态环境 体  裁 公告
文  号 主  题 生态环境 时效说明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13

《淮安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十三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十三、水环境综合治理存在薄弱环节。淮安市对水环境问 题治理严峻形势认识不够、研究不深,重要湖泊综合治理不力,黑臭水体反弹回潮等问题尤为突出,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显示区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 42.16%。

二、责任单位:

清江浦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已完成整治水体水质监测核心指标氨氮达标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 ) 因地制宜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收储利用,进 一步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探索种养一体、农牧结合的生态循 环新路径,建立健全粪污全量还田、就近还田利用体系,多途径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结合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开展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

(二 ) 淮阴区、洪泽区、盱眙县积极筹措资金,稳妥推进 洪泽湖退圩还湖;实施 10 个以上生态修复示范项目,修复入 湖河道和沿湖近岸带生态环境。

(三 )按计划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完善污 水收集处理体系, 推动黑臭水体氨氮监测指标持续稳定达标。

(四 )制定出台生态碧水三年行动方案,系统推进城市水 环境整治,大力推进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活 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七、整改完成情况

1、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扶持秸秆收储企业8家,已收储秸秆1.9万吨,离田面积3.2万亩。已完成适度规模经营农田退水循环利用面积1.33万亩,推行粪污全量、就近还田,有效替代部分化肥,改良土壤,减少水体污染。

2、我区已按计划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2024年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4.1%。

3、完成了生态碧水三年行动方案,推进了城市水环境整治,实现了污水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河道碧水涌流。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8日)向清江浦区委、区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838601109

电子邮箱:qjphbj@126.com

 

 

 

中共清江浦区委    

清江浦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