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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12MB0500419K/2020-00118 发布机构 清江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12-11
文  号 清政办发〔2020〕69号 主  题 政府文件 体  裁 通知
文  号 清政办发〔2020〕69号 主  题 政府文件 时效说明
关于印发《淮安市清江浦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2019〕30号)有关精神,全面启动《淮安市清江浦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特制定《淮安市清江浦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希研究落实。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市清江浦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大局,是对全区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快推进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的战略决策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2019〕30号)要求,系统谋划新时代清江浦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进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清江浦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到2020年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蓝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抓紧开展清江浦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新时代、新体系、新要求下,为谋划全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新格局,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区委、区政府决定启动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长期以来,清江浦区持续关注空间规划体系改革,积极开展了新型城镇化、“同一乡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初步解决了规划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问题,形成了“一个规划、一张蓝图”的良好规划基础。在新型国土空间治理体系重构的背景下,清江浦区要继续发挥在空间规划改革中的排头兵、先行者作用,积极贡献“清江浦样本”,树立底线思维、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治理导向相结合,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编制好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从而实现全区空间综合治理能力的提升。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六个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加快建立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城市、大运河文化带标志城市和苏北重要中心城市提供空间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底线。坚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引导城镇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水平。加强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提升生态环境品质,加强生态魅力资源梳理,推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家园,培育生态经济增长新动能。

(二)坚持战略引领。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根据淮安城区自然禀赋、人文特色和发展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紧紧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抢抓淮安“一区两带一枢纽”战略机遇,科学研判全区的发展趋势、面临问题和挑战,以2019年为规划基准年,研究提出2035年清江浦区战略定位,明确全区国土空间发展目标,确定空间发展策略。

(三)坚持协调发展。落实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布局,融合原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工作基础,发挥自然资源和空间规划管理合一的体制优势,统领各类空间保护、开发和利用,以空间结构优化和国土空间治理为主要宗旨,注重城乡融合、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最终形成全域“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构建统一协调、功能互补的空间规划体系,强化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和传导作用。

(四)坚持以人为本。深度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回归可持续发展的自然理性,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期待。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城乡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补齐基本服务圈层和优质公共服务空间的短板,优化城乡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类空间,打造环境优美、宜居舒适、方便快捷的人居环境,实现城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清晰地描绘出清江浦繁荣稳定、人民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景,打造区域中心城市标志地。

(五)坚持共同规划。建构区镇(街道)统筹、上下联动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省级、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内容,明确全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和利用的策略,强化各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传导要求,以及对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分解落实。坚持开门编规划,组织开展多领域专家咨询、多层次规划协调,提升公众参与成效,广纳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切实提高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国土空间治理模式。

四、工作目标

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成果为底数和底图,汇聚各方面力量,凝聚最广泛共识,建立清江浦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体系。计划于2021年一季度前完成专项研究,形成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2021年上半年全面完成规划成果编制,报省政府审批。

五、工作任务

(一)做好编制前期工作

充分利用“三调”、地理信息、各项资源专项调查等数据成果,摸清全区自然资源现状和底数;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现行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国土空间“双评价”等前期工作;以“多规合一”信息平台为基础,整合各类国土空间信息平台,为规划编制和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编制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各镇(街道)根据国家“五级三类”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新要求,组织编制本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区级和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开展,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核心内容,是各镇(街道)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和依据,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经与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落实和衔接后,方可进行深化。

(三)同步开展专项规划

各相关部门同步启动自然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十四五”发展规划、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交通运输专项规划、水利设施专项规划等有重要影响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专项规划成果整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体系。

六、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1月底前)

组织认真学习中央、省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清江浦区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开展调查研究与资料收集,摸清家底,组织座谈讨论,进一步深化对国土空间规划的认识和把握。成立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建规划工作专班,召开部署会议,各镇(街道)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各有关部门启动部署专项规划。

(二)草案编制阶段(2020年12月至1月)

开展规划前期研究,划定“三区三线”,确定总体空间格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布局,明确管控要求。形成清江浦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征求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意见。

(三)成果编制阶段(2020年2月至3月)

按照国家和省编制要求,在规划草案基础上,深化规划成果,完成文本、说明、图件等所有编制工作,进行多轮中期汇报。广泛征求部门意见,开展专家咨询,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完成各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各类专项规划中期成果编制工作。同步完成《2020年度清江浦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报告》,汇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并积极按照省厅反馈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四)论证审议上报阶段(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

组织开展专家论证会,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审查、报省政府审批,全面完成《清江浦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编制和报批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7月起)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清江浦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项目各阶段的宣传、公示等后续工作。同时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定期上报工作进度。

七、组织保障

根据“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科学决策”的工作原则,为确保编制工作顺利进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力度,以及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和协调。

(一)成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区政府成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例会,负责规划编制工作中重大事项的指导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江浦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江浦分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实行例会和其他协调会制度,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及其他日常事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属于“三重一大”事项,重要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需要经区委常委会决策、审议。

(二)成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专家组

成立由专家顾问、领衔专家和咨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全过程紧密参与规划编制工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决策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三)建立“共同规划”机制

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由区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是全域性的重大工作,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增强主人翁意识,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共同规划,共同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江浦分局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各阶段的技术及日常工作。委托、编制规划专项研究及各阶段成果结题或报审,与各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共同协调项目的进度及技术内容。

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参加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的组织编制、成果初审,以及规划内容的衔接协调工作,对规划内容的质量和进度负责;负责与本行业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专项规划采取“双甲方双乙方”,牵头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江浦分局共同拟定编制技术要求,协调专项规划的进度及技术内容。牵头部门可视情况增加协作部门。

各镇(街道)组织编制本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参与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阶段成果的讨论和编制。

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积极参与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提供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需要的基础资料和规划设想;负责与本行业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建立全过程公众参与机制

全方位、全过程引入公众参与,重点是在公众参与的范围上有所扩展,形式上有所创新,成效上有所提升,凝聚社会共识,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对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在专项规划编制阶段,通过专家把关、部门征询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在成果编制完成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多渠道采集公众建议;在成果报批前,征求区人大、区政协等建议。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民意、汇聚民智,扩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影响力范围。

(五)建立会议联审制

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项目时间进度安排,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各阶段规划成果的技术协调会,就主要技术问题以及规划内容的衔接问题等进行研究、审定。专项规划成果结题阶段,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办公室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审查,专项报告和规划酌情报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定。

(六)强化经费保障

要结合工作计划安排,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严格执行招投标和价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原则,确保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及时完成技术服务采购工作。

(七)加强监督考核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结合部门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协调合作,加大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涉及空间布局相关规划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形成工作合力。组建规划编制工作专班,落实定期会商制度。要充分认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大意义,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层层抓落实,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区委、区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镇(街道)和区相关部门年度绩效

 

附件:清江浦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

 

清江浦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编制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清江浦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洪涛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副组长:刘玉梅  副区长

成  员:金炜宇  区政府办主任、外事办主任、金融办主任、

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刘兆军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江浦分局局长

耿晓峰  区发改委主任

施玉明  区教体局局长

王  锋  区科技局局长

纪礼军  区工信局局长

李  丽  区民政局局长

郭维华  区财政局局长

潘恩兵  区人社局局长

姜  跃  区住建局局长

许国伟  区城管局局长

王亚书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蔡伯宁  区农水局局长

季淑红  区商务局局长

郭  波  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杨  靖  区文广旅游局局长

段  波  区卫健委主任

张家义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徐五川  区审计局局长

许昌盛  区统计局局长

高  军  区民宗局局长

耿蓓蓓  生态环境局清江浦分局局长

黎明辉  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汪卫兵  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副局长

孟凡亮  商务集聚区副主任

刘  伟  清河经济开发区副书记、副主任

王荣生  城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  敏  清浦街道办事处主任

施浩芝  浦楼街道党工委书记

陶  颖  闸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国祥  长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延清  长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建洋  淮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丁祖勇  府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梁国生  清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谢  靖  柳树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柏凤亚  清河街道党工委书记

施金龙  水渡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侯  军  武墩街道办事处主任

姬广志  盐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苏文  黄码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  军  和平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江浦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江浦分局局长刘兆军兼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江浦分局副局长许继法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办公室常务工作,领导小组在本次编制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