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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清江浦区创业引导资金申报使用监管职责和操作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7/29    来源: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为全面规范就业创业工作,统一市、区两级创业补贴申报要求及标准,根据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区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函〔2021〕17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废止《清江浦区创业引导资金申报使用监管职责和操作办法》(清人社发〔2018〕30号),该办法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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