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318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区政府十大惠民工程的通知》(清政办发〔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3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51元。
二、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资金筹集,迅速组织实施,并确保10月31日前将政策落实到位。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清江浦区财政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