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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技术工人证书数据信息采集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3/09/20    来源:省住建厅    字号:[ ]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我厅整体信息化工作调整安排,现就调整技术工人证书数据信息采集事项公告如下:

1.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按照我厅《关于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的公告》(〔2023〕第11号,详见“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3/6/27/art_49384_10934778.html”页面)相关要求执行。

2.即日起,停止持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在“江苏省建设培训考试报名系统”内证书数据采集、撤销绑定功能。我厅《关于调整技术工人证书数据信息采集方式的公告》(〔2019〕第 25号)同时废止。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