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反馈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区人社局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12日,在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异议。
非常感谢广大公众对《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积极关注,请社会各界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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