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工业新区食品产业园片区(CP320812-2021-02-04)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调整方案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
反馈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等法律和文件的有关规定,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和平工业新区食品产业园片区(CP320812-2021-02-04)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并将主要内容在清江浦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公示期结束,未收到意见和建议,因此无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特此证明。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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