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文件规定,该药店于2023年5月11日至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结合相关规定,经医药机构主动申请,2023年5月16日起,淮安顺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鑫景湾店退出我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现解除淮安顺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鑫景湾店,协议关系不再存续。
特此通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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