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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度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3-09-19 15:58  来源: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3〕45号)文件要求和清江浦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现就2023年度建设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生态环境工程、交通工程、药学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在本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生态环境工程、交通工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本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组织

(一)申报条件请申报人参阅苏人社发〔2018〕96号相关文件规定(详见附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本年度初级职评审工作采取个人网上申报、网上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申报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网上申报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注册申报进行。申报人员须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清江浦区职称办接受现场审核。

(三)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 9:00至9月27日下午17:00线下报送时间:2023年10月7日上午 9:00至2023年10月9日下午17:00(逾期不得补报)。

三、申报流程

(一)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仅支持谷歌浏览器)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二)注册申报 

注册成功后,登录个人账号,依次选择:

①个人办事→②人才人事→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

→④职称评审申报(其中药学系列选择淮安市清江浦区药学系列初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工程系列选择淮安市清江浦区综合工程系列初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网上注册申报和线下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毕业的,登录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3个月以上)或毕业生登记学籍表(2001年以前毕业的,个人人事档案内或学校档案均可查找);

3.单位同意证明(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大专至少提供近4年,本科至少提供近2年);

5.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大专至少提供近4年,本科至少提供近2年);

6.经单位审定的取得现资格或任职以来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800字以上);

7.取得现资格或任职以来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的有效材料;

8.目前取得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9.个人征信报告(上传至其他材料);

10.社保缴费证明(申报人在清江浦区连续参保至少3个月以上);

上述材料均须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按格式要求上传申报系统,且需装订成册线下提交。如申报人所在单位是民营企业,单位审核盖章即可上传。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双面打印一式2份。

(二)提高申报材料和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应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单位出具同意申报证明(内含公示结果)。对不具备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申报者,申报单位要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材料送审。职称申报人员网上申报资料填写完整无误,保存并确认提交,并及时关注网上审核进度,如申报材料不完整被退回的请及时补充完善。请通过人员在2023年10月7日上午 9:00至2023年10月9日下午17:00提交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淮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和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关于学历、转评等问题,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执行。

2.高技能人才评定工程系列职称,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0号)规定,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符合学历资历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工程系列职称,具体评审标准按我市现行工程系列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文件规定,申报人员报送材料初审合格后,交纳评审费80元。



附件: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2:申报评审材料目录.doc

附件3:清江浦区职称评审个人申报操作说明.docx

附件4:职称申报评审有关政策问题(苏人社发〔2018〕96号).pdf

                                    

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