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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2-18 10:08  来源:  作者:   字号:[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精心指导下,清江浦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打造高品质现代化中心城区创造了公正有序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水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改革力度,激发市场活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企业登记“跨区通办”改革试点,推广“就近办、快速办、一次办”,解决属地登记受限难题,发出全市首张“跨区登记”营业执照。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在全市率先试点“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存量)一件事”,被省现场会观摩肯定。创新“一品代办”品牌,开通区政务网在线取号、“办不成事”反映等功能,实现区镇村三级大厅二维码桌牌、自助上网电脑、“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全覆盖,并联审批、市政公用报装、电子印章使用、材料免提交等工改创新举措走在全市前列。二是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区27家成员单位均建立“两库一清单”,跨部门联合抽查市场主体2822家,检查结果回填率达100%,实现了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全覆盖、发现问题全清零。在全市率先出台“一业一查”事项清单,将市场监管25项工作155个检查事项整合到32个行业(领域)中,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定300余项免罚轻罚不予处罚“三张清单”,落实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累计228件,为企业减负近5000万元,2个案例入选全市包容审慎监管典型案例。三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出台《关于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4”专项行动(“1”是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4”是市场主体出清助企、善意文明执行护企、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惠企、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开展信用提升行动激发百富市场发展活力》案例入选全省第一批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措施落地实例。打响产业链“1+5”法律服务联盟品牌,通过“律动古城”系列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做法被市级层面采纳推广。编印《区惠企政策服务指南》1万余册,发挥江苏政务服务清江浦旗舰店“苏企通”平台优势,发布57个财政奖补政策文件,公布4749条财政奖补办件事项,2023年,区产业引导扶持资金拨付超两千万元。

(二)严格规范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把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打造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一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等文件,从严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程序,实行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建立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部门+司法局+法律顾问”审查模式,司法局局长列席区政府常务会等工作成为常态。2023年7月,充分吸纳社会公众、行业专家、法律顾问等建议,决策实施化工新村“留、改、拆”改造,得到省政府办公厅领导调研肯定。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落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等文件,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机制,规范性文件全部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流程、全链条机制,建立“承办部门+审查机构+公职律师”审核模式,完成《清江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办法(试行)》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三是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成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建立“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工作模式,规范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执法活动、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流程,完善政府法律服务工作程序,全区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党政机关公职律师覆盖率均达100%。优化整合全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专业人才,组建清江浦“法律智囊团”,严把全区重要文件起草、重大协议签订、疑难复杂矛盾化解等决策事项法律关,推动运用法治方式破除项目推进涉法难题,全年累计参与各类法律事务300余件。

(三)聚焦规范公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力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扎实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区28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三项制度”全覆盖式督查检查,实现100%落实目标。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动态调整、风险防控、工作规程等工作机制,全区证明事项共计40项、全年办件量5500余件。推行涉企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梳理升级行政执法“三张清单”共计409个事项,增幅50.4%,累计办理案件191件,同比增长89.1%。二是稳步推进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出台《清江浦区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实施方案》,建立“4+3+3”工作机制(即事前预防“四项活动”、事中容错“三项机制”、事后提升“三项举措”),推动8家行政执法部门为涉企合规试点单位先试先行。编制印发涉企合规指导工作清单,梳理合规清单80条,定期召开涉企合规工作推进会、座谈会,研究推进涉企合规指导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大力推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广应用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完善执法人员信息库,执法平台累计录入数据四万余条,录入率全市前列。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系列培训活动,组织全区84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考核并颁发执法证书,推动各执法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培训活动,全年共举办各类执法培训活动20余场次,有效提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突出依法监督,推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重点,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推进依法依规履职。一是依法接受司法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及时办理“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71件、政协委员提案264件,满意率100%。严格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办复率均达100%,2023年10月,区检察院向生态环境局制发的检察建议及生态环境局的回复,在全省优秀检察建议及回复中荣获“双十佳”。严格落实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季季看活动”,推动区政府“一把手”出庭应诉当庭化解行政争议,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100%。二是持续强化层级监督。针对主城区特点,常态化召开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府院工作座谈会,切实抓好涉及房屋征收、工伤认定等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1件,参与各级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案件207件,行政诉讼败诉率7.3%,败诉率持续下降并首次低于全市平均。认真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全区制定完成审计项目16个,参与完成上级审计项目9个,发现问题96个,提出建议78条。三是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户外公开栏等展示平台联动工作机制,实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资源共享互通。创新整合110报警、12345平台、民生服务等平台资源,拓展“12345”热线平台功能,全年共受理各类诉求97736件,工单办理响应率99.43%、办结率99.86%、满意率96.65%。

(五)坚持依法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聚焦关键环节,抓住关键少数,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高效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落实全市法治镇街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形成“333”工作模式,在全市首推镇街、村居合法性审查全贯通机制,依法治市座谈会在我区召开。优化“社区管小区”治理模式,推进综合执法进小区,“一核多元融治理,构筑小区共同体”模式获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成果提名奖。推进援法议事、法治小区建设,实现市级援法议事范例全覆盖,打造化工新村等一批五星级法治小区示范点,获全面依法治省调研座谈会观摩肯定。二是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打造“一站式”非诉解纷平台,区级矛调中心建成运行,实现矛盾纠纷“全链条受理、一揽子调处”,被国家信访局列为实境课堂现场观摩点。打造一刻钟便民调解服务圈,26家“网格矛调室”、10个品牌调解室进网入格,全年累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万余件。探索调解工作社会化服务新路子,组建“帮多多”枫桥调解服务团,做法被《新华日报》刊文推介。推动新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通过“一个平台、四个中心、十大板块”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优质公共法律服务。推进“法治信访”建设,创新“一案一律师”机制,化解区内自排信访积案65件,化解率为39.88%;化解上级交办重复矛盾事件189件,报结率100%。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广度深度。创新“百里画廊·法艺同辉”普法品牌,建成“运河法治文化会客厅”“法影随行·百千万工程”“不打烊的法律书吧”“法治遇见非遗”“方寸法韵”“清江浦运河法治文化印迹”“京韵淮腔·法治情主题歌”等特色法治文化项目。实施十大法治惠民实事,全市首创法治城市形象宣传片,完成百余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动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区、镇、村法治小微阵地300余个,创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56个,省级创建率达49.12%,顺利通过“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突出思想引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域实践,印发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通知,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读本,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注重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推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2次,在区政府常务会创新开设“法治政府建设微课堂”,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4次,召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会议,创新实施“一把手述法+现场评议+领导点评”述法新模式,实现“述、评、议、责”全贯通,全区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率、合格率均达100%。

(二)坚持高位推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位,及时调整成立以区委书记任主任的依法治区委员会,以区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召开依法治区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依法治区办工作会议,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委书记朱海波、区长赵洪涛多次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出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清单》《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建立“法治建设工作简报”“法治建设督查通报”等机制,制度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三)紧扣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督察考核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规划、纳入党政政绩考核指标、纳入常委会常务会议事议程、纳入人大政协视察议题,做到与全区中心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科学设置指标体系,以考核倒逼各项工作落实。实施“部门自查+实地督察”“卷宗评查+专项核查”“定向督查+随机抽查”法治督察模式,今年围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法治建设满意度、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小区等开展专项督查或综合督查4次,形成通报、以督促进。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2023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少数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还不够重视,部分镇街、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还需强化。二是少数镇街、区直部门对行政争议化解力度不够,未做到争议的源头防范,导致我区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多,败诉率仍较高。三是部分单位依法决策机制有待完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不规范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法治宣传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导致我区法治建设满意度相对较低。四是少数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淡薄,依法行政水平还需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区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清江浦新实践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重要内容,持续开展“述法”考评,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深入推进“法治惠民”工作,全力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二是大力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履行。立足全区重大发展战略,依法全面履行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责,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适用的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着力提升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深入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区、镇街、村居合法性审查全贯通机制,精心打造一批“法治小区”“援法议事”示范典型,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三级矛调中心,推动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推进以运河文化为特质的普法品牌打造,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优质共享,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