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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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与以上14家社会组织联系未果,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上述社会组织可自本决定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机关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金品商务广场14楼
邮政编码:223001
联系电话:0517-83520532、0517-83601183
特此公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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