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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清江浦区和平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时间:2026-05-06 14:08  来源:和平镇  作者:   字号:[ ]

为解决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结合我镇实际,公开招聘一般性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工作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一般性公益性岗位共8个,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劳动就业岗(4个)工作要求:负责政策宣传及解读、协助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

保洁岗(4个)工作要求:负责责任区域干净整洁、定期清理杂物、污渍、维护环境卫生。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

2.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国家法定劳动年龄以内。

4.具有清江浦区户籍。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聘用期限

一般性公益性岗位聘用期为一年,聘用期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到期后自行终止聘用关系。

四、岗位薪酬

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区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5月19日,具体为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和平镇为民服务大厅内

  联系方式:0517-89881271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清江浦区一般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六、资格审查、面试

本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低于岗位招聘人数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环节,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由本单位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1:1进入考察。

七、考察、公示与录用

本单位对应聘人员开展考察和体检,重点审核遵纪守法情况,身体条件以及岗位适配度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qj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


附件:附件:清江浦区一般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