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机构的评估结果公示
为加强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进一步规范协议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医药服务,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等文件精神,经过受理申请、资格审核、评估组现场勘察等综合评估环节通过后,现将2026年第四批次共3家医疗机构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评估结果 |
1 | 视敏眼科诊所 | 淮安颐高广场1号楼工程501室 | 合格 |
2
| 淮安本颐草堂中医诊所 |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清浦街道烨宸广场5号商铺103室 | 合格 |
3 | 李先生内科诊所 | 淮安市水渡口街道融侨华府天玺园13号楼109室一楼 | 合格 |
公示期自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8日止。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时间内,如对以上机构评估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向淮安市清江浦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电话:89865505。
淮安市清江浦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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