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
时间:2024-03-27 14:19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作者:任翔   字号:[ ]

 2023年12月25日,为加大力度打击“厂中厂”外包外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清江浦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清江浦区韩候大道东侧韩城村九组(原方正墙体)院内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场所存在如下问题:周某某作为出租人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定期对承租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未对承租单位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包括出租给江苏尚皓物资再生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北侧大门处门柱弯曲变形,生产车间内部分墙面倒塌且顶棚锈穿,屋顶彩钢瓦有掉落风险。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规定,决定对周某某给予人民币2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外包外租管理混乱,一直是关键环节重大事故隐患之一,提醒全区涉包涉租单位要引以为戒,各相关企业或出租人要切实履行好出租方的安全生产责任,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