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司法局从人员选配、人员管理、人员培养等多方面发力,发挥好司法协理员队伍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一是“因地制宜”选配让司法协理员更接地气。依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按照大中小型司法所人员配备标准,由司法局牵头多次会同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商讨司法协理员招录方案与招录数额,核定本辖区内司法协理员缺口数额46名。依据各镇街地域特点合理设置岗位,分别有侧重设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调解、法律服务等5类司法协理员岗位,如柳树湾街道因矫正与安置帮教对象较多,则重点设置4名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类司法协理员;和平镇因留守老人与儿童居多,则重点设置4名法律服务司法协理员,确保各镇街司法队伍强化重点、补齐短板。协调镇街统筹协调司法协理员招录工作,由各镇(街)先行推荐辖区内优秀兼职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司法辅助人员,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司法辅助人员,组织专门培训和转任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择优转任,目前,全区已完成46名司法协理员转任工作。
二是“事无巨细”管理让司法协理员更有保障。主动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对司法协理员制度落实的物质保障,相关文件获得区委书记、区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区长分别批示首肯,同时积极协调财政、编办等部门,高标准落实了司法协理员工资待遇和社会福利等保障,让司法协理员无后顾之忧。制定《清江浦区关于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就司法协理员的人员身份、岗位类别和工作职责、管理体系、考核办法等进行了细化规定,具体明确由司法所负责日常管理,司法局负责年度考核,对“德、能、勤、绩、廉”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制定《清江浦区司法协理员等级评定办法》,完善储备、培养、管理、选拔、考核5项机制,建立司法协理员成长纪实档案,常态化跟踪司法协理员个人成长情况,及时对表现突出的进行高等级评定。
三是“分类施策”培养让司法协理员更加务实。针对党员司法协理员占比41%的实际,充分发挥党员在队伍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岗前培训中将政治素养提升作为岗前培训首课,还探索开展司法协理员党员与非党员结对互帮活动,有8名非党员司法协理员经结对对象介绍向党组织提交了入党申请书。针对35岁以下司法协理员占比57%,中青年司法协理员占比87%的实际,组织老同志对年轻司法协理员开展“老带新”定期辅导,重点传授如何压降重新犯罪率、增加调解覆盖率、提高普法覆盖面等务实内容,目前已集中开展4次人民调解培训,2次普法培训、2次矫正业务培训。自针将46名司法协理员全部下沉至16个司法所以来,基层司法所人员队伍得以充实,所均人数由不足2人、增加到4人,有效破解了基层法治建设“以兼代专”的人少事多困境,司法协理员累计协助镇街管控重点人员1216人次,调处矛盾纠纷1102起,开展入户走访普法宣传538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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