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5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邓 萌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职务。
任命丁祖勇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高 嵩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王炳连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方 向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鲍平晓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1年)。
免去方 向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免去蔡宏志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免去张 天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程 军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清河新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吴 均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吴 然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马海健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任命周万春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任命张 天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姚 伟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李洪昌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陈 斌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任命程 军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吴 均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清河新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张建云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