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1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许国伟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朱希军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吴 然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薛同忠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林 志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杨新红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许 霞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蒋同一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周万春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 凯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挂职1年)。
免去国 伟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谷汀璐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