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3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周安西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清浦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 阳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武墩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宋彩娟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沈正根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南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周建华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清浦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赵 伟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武墩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彭胜利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盐河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唐兆海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任洪玉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任命夏 浦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免去周万春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免去许 霞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蒋同一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嵇咏梅同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董淑敏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周殃玲同志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