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大常委会
审议情况通报
(二十七)
清江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
清江浦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审 议 情 况 通 报
区政府办、区检察院:
清江浦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1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1年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将会议审议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区政府《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1年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推进省市环保督查问题整改落实,全面完成省市下达我区的责任目标,环保责任进一步落实、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会议也指出生态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污染防治合力尚未完全形成。部分部门单位仍存在重经济轻环保的片面思想,环保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协作配合力度不强。生态环境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重行政手段轻经济手段的问题依然存在,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管合力不到位,权责不清、监管缺位、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一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镇(街道)环保监管力量相当薄弱,尚未形成“大环保”管理体系。
二是少数环保“老大难”问题依然存在。工地扬尘、道路运输扬尘、物料堆场扬尘、露天烧烤污染现象时有反复,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压力较大。城市排污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滞后,污水收集没有做到应收尽收;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没有充分利用,污水集中处理率不高。农业面源污染较为突出,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依然较大。
三是全民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的宣传还不到位,公众参与度低。生态文明知识公众普及程度不高,“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氛围还没有全面形成。有的部门和单位面对提高环境质量的空间越来越小、难度越来越大的现状,存在畏难情绪、厌战思想,对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上有差距。少数企业存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心理,违法现象仍屡禁不止。
四是少数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尚未到位。去年省、市挂牌督办问题中,淮钢西侧扬尘污染问题整治进度不快;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期间,督察组交办我区的信访件中,淮海第一城违建毁绿、拥军路多家宠物店宠物叫声扰民、城南自来水厂北侧一居民饲养大量鸽子散发严重臭味等8个问题尚未全面整改到位。
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一要强化政治意识。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更加深刻认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感,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要强化责任担当。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环保问题的重大决策部署,要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环保压力及时有效地传导到位,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年初既定的各项环保目标。三要强化问题导向。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我区长期存在的环保“老大难”问题、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针对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努力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
(二)加大治理力度,着力强化源头治理。要坚决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持续打好“三大战役”。一要打好蓝天保卫战。要围绕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要对标更高空气质量标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持续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市区污染负荷。要强化城市扬尘污染管控,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不断巩固提升城区空气质量。二要打好碧水保卫战。要深入实施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加强重点风险企业的应急设施建设。要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不断健全完善重点断面“一断面一策”,着力巩固提升全区水环境质量。三要打好净土保卫战。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要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药、化肥“双控”工作,减少污染总量。要提升危险废弃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固体废弃物规范处置。深入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治,确保全区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
(三)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一要创新环境监管机制。要有序推进生态环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创新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厘清部门、镇(街道)生态环保职责。要积极推进区直部门、区镇(街道)联合执法,着力提高执法成效减少执法成本。要大力引进信息化设施和技术,与时俱进努力提升我区环境监管现代化水平。二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要立足我区实际,建立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之间高效、快捷的协调协作机制,合力推进生态环保工作落实。要明确部门、镇(街道)环保宣传工作具体职责和任务,化务虚为务实,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鼓励环保公益诉讼,着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三要完善督察整改机制。重点盯住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对上级环保督察交办件、群众信访件,要采用清单制和消号制,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要严格对照既定的整改方案,加大整改力度,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抓实督办;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抓出成效。要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规违法行为,着力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美丽清江浦。
二、对区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2018年以来,区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监检衔接、完善机制,坚持依法履职、高效办案,着力政治建检、提升素质,积极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在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会议也指出了区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与面临的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和社会管理创新不适应,有时存在办案质量不高的情况
二是以案警示有待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和宣传氛围不够浓厚,警示教育载体少,特别是新形势下宣传教育渠道不宽、方法不多、质量不高,宣传教育的效率与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斗争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各方参与、齐抓共管、整体发力。由于职务犯罪的特殊性,犯罪手段和方法愈来愈隐蔽,时间和空间越来越宽广,犯罪的途径和技术越来越先进,需要与调侦机关形成衔接顺畅、合成高效、便于操作的工作机制。但目前还存在着协调不够顺畅,配合不够密切的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职尽责。检察机关作为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职务犯罪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捍卫“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最新部署,积极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将政治建设和职务犯罪检察业务工作融合推进,积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充分履行惩治腐败犯罪职能,以“三个自觉”为引领,自觉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倾向,保证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把讲政治落实到队伍建设、检察办案各个环节。
(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要围绕监检衔接,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监察体制改革后,监检衔接在操作层面需要进一步探索和规范,要健全职务犯罪案件外部协作和内部管理机制,定期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分析,与监察机关进行充分的沟通协调,推进监检衔接的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二要加强与监委、法院、公安的协作配合,在形成反腐败合力上下功夫。检察机关要与调查、侦查、审判机关通力合作才能形成反腐败最大合力,检察机关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注重外部协作沟通和配合,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和工作联系制度。三要优化上下协调配合。强化办案效率效果意识,夯实做好提前介入,重点优化退回补充调查和延长审查起诉限期环节,严格落实案件“案一件比”要求。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素质能力。一要开展职务犯罪检察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职务犯罪检察能力水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强调要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案件质量至关重要。要针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特殊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真正做到解决问题,切实有效指导办案。二要持续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推动全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三要提高检察水平,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和典型案例的学习,精通职务犯罪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职务犯罪办理程序和要求,提高办理大案、要案、疑难案件水平。加强犯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速裁程序等在职务犯罪检察中的应用,着力构建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工作机制。
(四)加强法治宣传,扩大警示反应。一要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充分运用主流媒体、文化载体和网络传媒等多种平台,用以案说法、预防宣讲、法治讲座、剖析案例等形式,大力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同时要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保证宣传工作常态化,强化宣传效果,提高广大群众和各级领导干部对这项工作的认识,促使公职人员真正做到依法用权,廉洁从政。二要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结合办案实际对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调研,分析新时期腐败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提出前瞻性的检察建议,帮助相关部门及时弥补管理漏洞和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腐败犯罪问题的发生。三要促进形成全社会共同反腐败的良好氛围。可采取到有关部门和单位举办专题法制讲座,编发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宣传手册等形式,以形成良好的反腐败犯罪的社会氛围。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淮安市清江浦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淮安市清江浦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淮安市清江浦区二届人大常委会选举表决工作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