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大常委会
审议情况通报
(三十)
清江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清江浦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审 议 情 况 通 报
区政府办,区各有关单位:
清江浦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教育“双减”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淮安市市容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现将会议审议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区政府《关于教育“双减”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区政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双减”政策,把“双减”工作作为教育的重点工程,校外治理与校内提质联动,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并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得到减轻,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教育主阵地作用有效加强,校外培训行为逐步规范,“双减”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会议也指出义务教育“双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对“双减”认知度有待提高。“双减”政策出台以来,社会评价、家长教育观念尚未彻底转变,依旧有一些家长抱有“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执念,仍有相当部分家长和学生为了提高考试成绩,对于“双减”动力不足,存在一定的焦虑。
(二)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没有专项资金投入,延时课程主要靠本校教师承担,质量难以得到保证,特别是乡镇学校主要以学科类教师为主,缺乏多类型课后服务。
(三)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有待进一步规范。学科类培训仍然没有完全杜绝,校外培训行业或改头换面,或悄悄转入“地下”,特别是一些隐形变异学科培训死灰复燃。
(四)教师负担压力有所增加。随着课后服务的全面实施,教师原本用于研学备课、批改作业的时间被用于课后服务,学校只能将集中教研等安排在放学后或者晚上。加之目前“弹性上下班制”落实还不到位,教师普遍工作时间过长、工作量加重,导致教师用于学科研究的热情、时间和精力呈下降趋势,影响了身心健康和教学效果。
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构建关心支持“双减”良好氛围。一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双减”工作的正面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家长正确理解国家政策变化,为“双减”改革深入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双减”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凝聚全社会对“双减”工作的认同与支持;二是密切家校联系沟通。引导家长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树立科学育儿观念,释放家庭教育功能。健全家校共育机制,及时了解学生和家长的教育需求,家校配合共同推动“双减”,防止出现学校减负、家长增负。
(二)加强政府领导,推动优质教育均衡发展。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将“双减”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不折不扣执行有关决策部署。建立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尽快完善监管机构职能并配备相应监管力量;二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坚持义务教育公益属性,落实政府举办责任,将缩小校际差异、推动教育均衡作为“双减”持续推进的根本保障。加强教育集团化建设,打破校际和城乡“壁垒”,常态化推动优秀教师和校长交流,均衡配置优质师资,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三是保障课后延时服务经费。逐步完善课后延时服务保障,制定合理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并确保经费落实到位,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促进课后服务质量提升。
(三)加强学校主阵地建设,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一是促进课堂教学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课堂建设,引导教师创新教学模式、优化教学方式,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定期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二是减轻过重作业负担。保证作业时长符合“双减”规定,作业设计符合课程标准,作业内容符合学生发展特点。建立教师批改作业检查制度,有针对性地做好答疑辅导,帮助学生查漏补缺。做好作业反馈,帮助家长及时掌握学生学习情况,认同课后服务效果;三是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一校一策”制定课后服务方案,丰富优化课后服务内容,为学有困难的学生个性化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综合素质。探索课后服务校外资源供给机制,促进校内外教育资源相互补充。研究具体解决措施,确保农村学校课后服务“不走样”;四是切实减轻教师负担。针对“双减”中教师队伍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从政策导向、待遇保障等方面入手,出台教师减负减压配套政策,调动好教师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和轮班轮休制度,让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能够自主调配休息时间,保障教师安心从教。
(四)强化督导检查,进一步巩固“双减”工作成果。一是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监管。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持续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整治“回头看”,坚决防止学科类校外培训变异、反弹。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审批、加强监管,加强预收费风险管控;二是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导。借助教育督导力量,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每月通报“双减”工作落实进度,确保取得实效。强化过程监督和动态管理,对“双减”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三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的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学校,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严防问题反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二、对区政府《关于<淮安市市容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自《淮安市市容管理条》施行以来,区政府把贯彻实施《条例》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紧密结合起来,强力推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法规宣传不断深入、管理机制不断创新、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城市整体环境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会议也指出《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条例》宣传持续性针对性有待加强。《条例》颁布施行初期宣传氛围浓厚,随后各类宣传活动逐步停滞,没有形成持续宣传的浓厚氛围;普法针对性不强,口号式、条幅式的标语较多,针对性宣传教育不够;群众对《条例》知晓率普遍不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意愿还不够强,全社会关注和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二是依法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健全。市容管理长效化、常态化举措不多,有时存在搞“临时突击”的思想,尤其是在文明城市建设和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工作中,一定程度上给社会造成“突击迎检”的负面印象,形成“突击整治—情况好转—问题反弹—再次整治”的被动局面;少数部门和单位对于自身承担的市容管理工作职责把握不准、认识不清,以至于出现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以及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是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由于市容管理线长面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城市管理工作中难免有抓大失小、粗枝大叶情况。比如,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力量使用上,只督查是否在岗,不关注工作成效;在相关问题解决上,只严格交办,不积极会办;在具体工作上,养犬不牵绳粪便不清理、小区垃圾分类投放重形式、道路保洁背街后巷有死角、店招标牌五花八门不美观等现象依然普遍存在。
四是执法监管队伍及专业能力建设有待强化。随着两区合并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执法人员配备不足的状况日益凸显,尤其是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且年龄普遍偏大,协管员已成为执法监管主要力量;执法不力、处罚不严、刚性不足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违法行为不能快速查处并有效遏制,法律的威慑力没有得到充分体现;部门管理职责不清、监管职责交叉、前端审批和末端执法脱节等问题依然存在,综合执法机制尚未全面建立,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一要强化宣传的针对性。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全面掌握《条例》的内容,明确各自的职责,提高贯彻《条例》的自觉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领会,带头执行。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实施精准宣传,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增强广大市民的法治意识。二要注重普法的实效性。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各自职能,依据《条例》对一些不文明行为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增强市民的文明意识。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坚持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宣传相结合,形成常态化的宣传态势,真正把《条例》所设计的制度规范、行为方式、处罚标准交给市民群众。三要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要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采取公众开放日、主题体验活动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公民法人主动参与城市治理。要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市民“随手拍”有奖举报制度,不断激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主动监督。积极引导市民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不断增强环境意识、社会意识和公德意识,树立“城市是我家,管好靠大家”的理念,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构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一要明晰各方职责。区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市容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市容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协调解决市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城管、公安、住建、市场监督、规划、教育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街道、社区要对照《条例》要求各自职责,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二要深化网格化管理。积极推进城管领域行政处罚权下放街道,执法管理人员充实一线,不断提升街道、社区在市容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严格推行责任区划分,街道与社区、社区与网格、网格与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根据实际情况可对相关网格细分为更小的管理单元,实行“微网格”管理,确保网格管理全覆盖、无缝隙。探索建立“街长”挂牌制度,在显著位置公开“街长”个人信息和监督电话。三要加强监查考核。区政府每月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实地检查、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加强对各街道、社区、单位市容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总结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同时,要采取多种方式严格加强考核,探索建立电视问政、红黄牌管理等制度。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着力破解难点堵点问题。一要突出重点区域巡查。要对车站、市场、商业街、老旧小区、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实施高频次、大力度巡查,实现执法时间空间无缝对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创造良好市容环境,展示良好城市形象。二要突出重点问题整改。聚焦城市环境的痛点堵点问题,攻坚突破,狠抓落实,着力破解市容管理顽疾。对城市违法建筑,必须冒头必打,从根本上遏制增量、消除存量;对小区垃圾管理,要有计划分步骤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链条”体系;对占道经营、渣土运输、不文明养犬、车辆乱停乱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既要打好“攻坚战”,更要打好“持久战”。三要突出违法案件查处。加大对城市管理中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法律的刚性约束和权威。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照法定程序处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加强法律指导,及时受理、审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的案件。要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顺畅对接。
(四)进一步保障人员装备,不断加强城市管理能力建设。一要科学核定岗位编制。要根据城市人口和发展规模科学合理核定岗位编制并做到动态满员,对协管人员也要做到定期增补并适时调整工资待遇。要制定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加强对城管人员的奖惩激励。二要强化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每年要制定全员培训工作计划,全面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执法技能培训,熟练掌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增强主动作为意识,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文明执法、科学执法的能力水平。三要积极推进“数字化”城管进程。要增加对城市管理装备、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步伐,加强与公安等部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通过采用远程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影像摄录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问题,固定违法事实证据,为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12345”政府便民热线诉接速办工作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工作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本次会议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
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淮安市清江浦区2021年区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赞成2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赞成27票、基本满意0票、不满意0票;
会议对区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25票、基本满意1票、不满意1票。
会议对区政府关于《淮安市市容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25票、基本满意2票、不满意0票。
会议对区政府关于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12345”政府便民热线诉接速办工作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26票、基本满意0票、不满意1票。
会议对区法院关于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工作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27票、基本满意0票、不满意0票。
附件一:《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清江浦区2021年区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附件二:《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监察委,区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
附件一: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清江浦区2021年区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2年8月30日淮安市清江浦区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淮安市清江浦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郭维华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清江浦区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了清江浦区2021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会议同意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清江浦区2021年区级财政决算。
附件二: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2021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8月30日淮安市清江浦区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淮安市清江浦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徐五川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清江浦区2021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区审计部门按照《审计法》等规定,对2021年清江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计,成效明显,为维护财经秩序、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区政府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和审计建议要高度重视,形成问题清单,切实进行整改,并在今年12月份召开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整改情况;区审计部门要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全面反映实际情况,及时揭示存在问题,更好地为人大预算监督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