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 议 情 况 通 报
区政府办,区各有关单位:
清江浦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2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2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区政府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区政府出台《清江浦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高质量考核实施意见》,有力推进区街联动,强化住宅物理管理责任落实,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能,改善全区住宅物业基础设施,全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会议也指出了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律宣传不到位,业主自治意识不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率不高,群众依法参与物业管理意识不强,部分群众在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偏差,导致物业管理费收缴不及时不足额,破坏公共设施、随意停车、私搭乱建、“飞线充电”等问题比较突出。
二是物业管理不规范,服务质量总体偏低。目前全区住宅小区中有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仅有120余家,专业物业管理覆盖面较小。物管企业总体规模偏小,从业人员中低学历多、年龄大、素质低、流动性强,导致服务水平总体不高。相关职能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指导不到位,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展物业服务,对物业费收支、公共部分收益不公开等。居民群众关于住宅物业管理方面的信访投诉依然居高不下,据统计,“12345”热线今年1—7月份,全区共收到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8197个。
三是部门协作不到位,依法监管合力不强。住宅物业管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区、街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发挥不充分,突出问题未能及时有效协调处理,职能履行不到位,有时甚至出现推诿扯皮情况,依法监管的合力未能有效形成。
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法律宣传,增强共治意识。要不断加强《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居民物业管理法律意识,调动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各方履行各自职责,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合力。
(二)加强资金筹措,完善基础设施。要积极向上争取,多方筹措资金,加大专项债和财政性补贴资金的争取力度,科学制定全区老旧小区年度改造实施计划,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度。要加强监管,优化、简化行政申报手续,确保住宅物业基础设施得到有效及时维修保障,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1+7”文件,以及《清江浦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高质量考核实施意见》,加强准入退出管理,完善物考核机制,做好月、季、年度“红黑榜”考核排名公示,完善物业公司信用档案和征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进程。
(四)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定期研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加强部门工作协调,建立部门联合行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业主自治、社会参与、协商共治的体制机制,不断扩大党建引领、“社区管小区”红色物业的示范效应,积极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清江浦实践经验。
本次会议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
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清江浦区2022年区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进行了表决,得票情况为:赞成2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赞成。
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进行了表决,得票情况为:赞成2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赞成。
会议对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得票情况为:满意25票、基本满意2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对区政府关于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得票情况为:满意19票、基本满意7票、不满意1票,测评结果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