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中厂”业态复杂、问题交织,特别是同一幢建筑物分割出租、分层出租的“厂中厂”风险叠加,一直是整治工作的难点。监管部门、属地反复抓,也同时在抓反复,根治和解决效果不明显,症结到底在哪?清江浦区应急局根据辖区内“厂中厂”特点及安全现状,找准着力点,牵住“出租方”这一牛鼻子,从源头上破解“多头管理、责任空转”的治理难题,推进工贸领域“厂中厂”安全管理明显向好。
推动角色转化,让出租方从“后排”到“前台”
长期以来,很多“厂中厂”出租方都存在“租而不管”、“一租了之”的现象,厂区内找不到出租方,出租方对承租企业一问三不知,“厂中厂”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厂区环境混乱等问题。清江浦区应急局就针对这一问题,先后多次召开出租方培训会、座谈会,了解出租方对厂中厂管理的想法、困惑,通过事故案例事故剖析等,让出租方充分认识到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事故发生后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帮助出租方算好责任账、事故账、经济账。监管人员无论是上门指导服务,还是现场监督检查,都带上《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文件,现地为出租方普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告知出租方“租而不管”可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这些举措从根本上提高了出租方的观念意识,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了出租方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出具责任清单,让出租方从“收钱”到“授权”
部分“厂中厂”出租方企业面对多家承租企业,除了与承租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外,不知该如何落实自身的主体责任。针对这一困惑,应急管理部门贴心地为出租方列出详细的主体责任清单。如出租企业要把好“准入关”、“先评后租”,对承租企业进行审核评估,包括承租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明令淘汰、限制类项目不得租赁等。在厂房租赁后,出租方要当好“安全总调度”,指定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厂中厂”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牵头排查、公示覆盖整个“厂中厂”的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辨识生产企业之间风险相互叠加的情形。在组织承租企业全员参与的应急逃生演练方面,则现场指导出租方通过模拟浓烟逃生、伤员救护等场景,让员工练就“保命技能”。在技防方面,指导出租方牵头安装“一键响铃”等报警设施,印发“应急处置一张图”模板,帮助出租方制定符合厂区实际的“风险图”、“逃生图”。这份责任清单既是“安全指南”,更是“责任红线”,推动出租方将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
凝聚多方合力,让出租方从“边缘”到“关联”
该区集中各镇街、园区开展多轮系统性排查,摸清“厂中厂”底数,做到心中一本账,全局一盘棋;全区成立应急、消防、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先后开展多轮督查,现场排查承租双方风险隐患,制定企业隐患清单,督促整改。该区还通过召集所有“厂中厂”出租方、承租方共同参加培训,知责明责,在压实出租方主体责任的同时,承租方的责任也一并明确,如将本单位的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涉及的原辅料、安全风险及防控措施如实向出租方报告;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的内部布局、使用性质、使用功能,不得私搭乱建,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得擅自转租厂房、场所,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等等,双方责任相辅相成,共同奠定了“厂中厂”的安全基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