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首违不罚+现场普法”,全力维护好营商环境
“本以为要罚好多钱,没想到应急局的工作人员积极主动普法,落实省、市最新政策,没有对我们罚款,今后,我们一定积极配合整改,努力为清江浦经济建设出一份力。”这是清江浦区应急管理局近日在对某食品公司执法复查时,该企业负责人的话语。
事情还得从一周前的例行执法检查说起,在上述公司,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公司长期使用一名电工,但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根据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应当警告并给予罚款。但为啥一周后企业只收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警示告诫书》,更令人难以置信的却迟迟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取而代之的是只签收《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原来,在案件调查期间,该局执法人员通过调查询问,了解该公司违反相关规定非主观故意,且属首次违法、未产生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其符合《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规定中的关于“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依据这一规定,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我以前只知道去检查电工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但忽视了档案的建立。”该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诚恳的表示,“你们过来检查发现这个问题后,我立即带领全公司人员认真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刻地理解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必要性。你们让我切身体会到了政府维护营商环境的决心和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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