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又称物业管理服务费或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而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生活中,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情况屡见不鲜,甚至有的业主拖欠时间长达数年之久就是不交,那么业主能否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应该怎么催缴物业费,哪些催缴行为又是被禁止的呢?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以下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以下几条结论:
1、业主要积极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就算业主长期外出或者刚交房还未居住在小区、房屋空置,但物业服务公司已经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须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物业公司要采取合理的物业费催收方式。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公司合理催收物业费的方式,即“催告+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物业公司不得采取违法的物业费催收方式,不得使用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收物业费。
3、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仅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通常会代收水电燃气,但这不意味着物业公司享有供水供电供气权,因此物业公司并无权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
4、如果物业公司在催交物业费时采取了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违法方式,而造成业主损失的,业主可以依据相应的证据,向物业公司主张其承担相应的违约或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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